宋羡归撂下电脑,疲倦地揉了揉眉心,余光里瞥到傅野正缓缓睁开眼。
宋羡归无声打了个哈欠,问:“醒了?”
他已经做好了被一连串的“眠眠”暴击的准备,但傅野却好像故意和他对着干一样,睁开眼的第却是:“你怎么在这里?”
很完整的,没有波澜又带着初醒的沙哑嗓音,莫名让人心里发烫。
宋羡归的动作一顿,瞳孔不受控地颤了下,他不太确定地轻声道:“傅野?”
傅野没应,挣扎着要起,但镇定剂的药效没过完,浑身酸软无力,只能又重新躺平:“水。”
使唤人的本事倒是没变。
宋羡归将床头恒温垫上的水杯递到傅野面前,对方接过,大概确实是渴极了,他仰头一饮而尽,有几滴从嘴角泄出,滑落到喉结上。
水喝完了,宋羡归将水杯重新放回原处,他扫了眼傅野,对方却重新闭上了眼,一副从来没醒过的安详模样,仿佛刚刚使唤宋羡归递水的场景只是宋羡归做梦。
房间再次陷入奇怪的安静中。
宋羡归本身就是个不爱说话的,平常两人在一起总是傅野说个没完,他时不时应一句,要么干脆装听不见,傅野也不太在乎,自顾自地闹他,然后听他一句骂,相处起来倒也算和谐。
但现在,只有浅淡平稳的呼吸声顺着气流波动,无声的诡异气氛弥漫,宋羡归对傅野骤然变化的态度感到莫名其妙,又有些疑惑。
明明只是一针地西泮扎下昏睡片刻,再醒来时态度却和之前天差地别。
宋羡归的第一反应是傅野恢复记忆了。
但仔细想来又不是。
他在脑海里回想着刚刚傅野的神情,终于在那一双满是疏离和冷漠,甚至掺杂着厌恶的眼睛里察觉出了异样。
他从来没有见过傅野那样陌的眼神,像在看仇人。
在他印象里,傅野一直都是嘻嘻哈哈的性格,幼稚无聊,傲娇自大,因为是从小千娇万宠养大的,身上的“公主病”特别严重。
除了心上人和亲哥远走高飞这一件事算坎,人应该是一帆风顺的,况且傅家二少的身份摆在那,又有谁够格成为他眼里的仇人呢?
不等宋羡归细想,空荡静默的病房里蓦然响起一个名字——
“沈之眠。”
宋羡归神经线缓慢而迟钝地弹动一下,他用余光扫了眼身后,门口没有任何声响,屋里也没有第三个人。
他不明所以地望向病床上面色苍白冰冷的侧脸,刚刚突兀响起的声音熟悉间透露着陌,但他不会听错,那个名字是傅野喊的。
而这里根本没有这个人。
只有宋羡归。
傅野睁开眼,眼里的冷意毫不遮掩地刺到宋羡归眼里:“你为什么在这?”
不知道是不是坐得太久,宋羡归自觉血压有些低,头开始发晕,他强撑着,忍得指尖发麻:“谁?”
傅野蹙眉说:“你。”
宋羡归脸色变得煞白,唇色浅淡,病气不比床上的傅野少,他闻言错愣一瞬,又有些好笑地轻声问:“我是谁?”
傅野眉间拢起一丝不耐烦和浮躁:“沈之眠,是我在问你。”
他指自己刚醒来时问的那句话,已经重复了两边,宋羡归不是没有听见,但他实在不知道怎么回答。
为什么在这?
他也不知道,忍着胃病低血糖的折腾,跟个傻子一样守在病床边上,却从始至终连个自己的名字都不配拥有。
心脏“咚咚”跃动,速率开始变慢,挤压的刺痛感一路直达后脊,宋羡归呼吸变得急促,额间已经开始泌出冷汗,濡湿了鬓角,他神色复杂地看了傅野最后一眼,心中已经明了。
宋羡归从始至终没有回答傅野的问题,只毫不在乎的“嗯”了声,他站起身,动作肉眼可见的僵硬,但他没停,直接离开了。
傅野可能喊他了,也许没有,听不太清,大脑只有刺耳的嗡鸣声,掺杂着那句不属于自己的“沈之眠”三字。
他来得急,以往常带在身上的药落到了车上,宋羡归拖着有些迟缓的步伐,终于在车的中央扶手箱里找到了那罐白色药瓶。
随手从车门储蓄格里抽出一瓶冰凉的矿泉水,宋羡归仰头吞下了两颗白色药丸,苦涩在舌尖炸开,不出片刻,心脏终于恢复了平稳的跳动,后背的刺痛感减轻,他脱力地躺到车座上,闭上眼。
今天大概真的算不上什么好日子,甚至称得上水逆,刚闭目休息不到三分钟,口袋里的铃声又跟催命一般响震。
宋羡归侧身,从大衣口袋掏出手机,屏幕上跃然跳动着“顾燃”二字,他神色平淡地按下了拒接键,随后点开了勿扰模式,将手机随意地丢到了后车座上。
铃声停止,但刚刚聚起的困意也散了,隔着茫茫夜色,宋羡归望向面前高耸逼人的医院大楼,“华南医院”四个字闪烁着醒目的红光。
视线没有过久停留,宋羡归缓了一会儿,感觉有了些力气后,他握住方向盘,开车顺着原路线回了平澜公寓。
从签订合同的那一天起,宋羡归一直住在傅野给他的这所私人公寓里,平澜公寓处在C市中心位置,寸土寸金的地段,周围环境设施都是顶配,况且离着公司很近,宋羡归没理由拒绝。
无可否认,傅野是个不可多得的好金主,长相绝佳,身份尊贵,没有怪癖,对情人尤其大方——除了每个月固定的钱款交易,宋羡归活所用到的花销基本都在傅野的黑卡里出。
开始的时候不是没拒绝过,宋羡归还在公司硬拼的那年,心气儿还高,不想和甲方有超过合同外的金钱交易。
虽然现在听着有些假清高,但那时候他真的以为他和傅野只是普通而冰冷的包养关系,牵涉太多反而不好。
但很快他就发现自己简直是庸人自扰,如果真的靠自己那不算薄弱的工资,根本支撑不了傅野的高消费水准。
傅野是真真正正含着金汤匙出的尊贵少爷,又是老幺,从小到大都是过着少爷的日子,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身边从不缺人伺候。
但他偏偏要跑到宋羡归家里,在这个没人伺候他的地方,继续发扬自己奢靡成风的“好”品质——
衣服要七位数开头的名牌,鞋子要手工定制款,就连柜子里不经常戴的一排PatekPhilippe也要定期送去保养;
早餐要吃Paul的新鲜面包,要求当天烘焙,外酥内软,香气扑鼻;每天一杯IIIY香浓咖啡,咖啡必须是手磨研磨的,口感要醇厚;
饭桌上要求不限于:澳洲龙虾、日本和牛、挪威三文鱼、意大利牛排……
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名菜都报一遍,宋羡归听得心烦,最后一个没做,只下了一碗素面,甚至连块肉粒都没有,只飘着两根油菜。
傅野整个人都懵了,不敢置信地问宋羡归:“你就给我吃这个?!”
宋羡归说:“只会这个。”
傅野的世界观快要塌了,在他看来除了自己这种“大少爷”可以有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权利之外,其他人都应该自己觉醒照顾他的能力。
——毕竟他从小到大,所到之处都是这样的。
但宋羡归不会。
不会给他做饭,不会照顾他,不会关心他,甚至都不会在乎他。
他应该让宋羡归滚出他的世界的,原本就应该那样做,但他没有。
和宋羡归在一起吃了不知道多少素面素菜的第三个月,傅野人第一次下厨房,端上来一份焦成炭的不知名糊状菜。
于是当晚,宋羡归头也不回地出门,打包了两份蜜汁叉烧和鱼翅捞饭,甚至带了块慕斯蛋糕,丢到傅野面前,平静地说:“以后别进厨房了。”
“点外卖吧。”
傅野看着面前打包的饭菜,觉得自己人格受到了侮辱,自此决心一雪前耻,整整一个月埋头于厨房,每天都端上来给宋羡归看,宋羡归不置一词,转头下单了外卖。
直到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傅野碗里的菜终于有了菜该有的颜色,味道不再焦糊,宋羡归尝了一口,没有再点过外卖。
两人维持着情人在外忙工作,金主在内主厨房的和谐关系,一直到现在。
“咔哒。”
门开了,如墨般浓重的夜色将诺大而空荡的房间包绕,安静到针落可闻。
宋羡归没来由地觉得疲倦和茫然。
屋里没有开灯,落地窗外霓虹影辉映,宋羡归着疲惫的身躯躺到了沙发上。
一天没有吃饭,只在吃药的时候喝了些冷水,宋羡归嘴唇发干,胃里翻江倒海的难受。
他半躺着缓了一会儿,强撑着去厨房下了碗面。
依旧是素面,这次甚至连油菜都没有了,宋羡归吃的食不知味,本来就不多的汤面,最后愣是剩下了半碗。
简单的收拾洗漱过后,宋羡归躺到柔软的大床上,枕头上是清淡的薄荷香,很浅淡,不仔细闻几乎闻不到,但宋羡归一向嗅觉敏锐,更何况那是傅野身上惯有的气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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