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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之子》现代言情小说_元赞

    21


    森芒不懂二哥无缘无故喊了自己一声后又低头直盯着相机是什么意思, 他现在更关心麦克白。


    “麦克白——”


    “麦克白!”


    喊了好几声都听不到回应,森芒有些气馁,蹲下来和狗狗们商量, “亚历山大, 我们要不要去那边找找?”


    “你去闻闻哪里有附近它的味道,我们寻着味道找。”


    “等下, 别出声。”狄远赫忽然喊住了他,快步走到森芒的身边, 把他拉到身后,“有动静。”


    几只狗狗抬起鼻尖嗅了嗅空气中的味道, 又低头嗅嗅泥土,两只耳朵在风中抖动一下僵直住,退到森芒的身边, 喉咙里发出阵阵低吼声。


    “有野兽在附近。”狄远赫说,还挥了挥手示意自己二弟不要离太远,在自己身边跟紧, “我听到了它们的叫声。”


    三个人抬头注意到不远处的草丛。


    几只看着50公斤重、浑身长毛,肌肉发达的大家伙趴在那里, 它们的脑袋也齐齐往人类的方向看, 目光直盯着这三个陌生的人类和三条陌生的狗。


    它们没有龇牙咧嘴地吼叫,森芒觉得它们表情中更多是惊讶, 他拍拍哥哥的手臂, 小声说,“我们是不是打扰到它们晒太阳了?”


    其中体型最大的那只狼站了起来, 警惕地看向闯入者, 目光很威厉,朝旁边走了好十几步, 绕到了闯入者的身后,确认面前没有其他人。


    几头狼互相交换了眼神,狄远赫也用眼神示意弟弟站在自己身后,要是它们突然起身攻击,自己来应付。


    场面很安静,能清晰听见风吹树叶的声音。


    森芒的注意力全在面前这只大狼身上,它步态优雅极了,灰色的皮毛在夏日阳光的照耀下如同波光粼粼的水锻,黑色的鼻子在捕捉着空气中人类的气味,两只耳朵直立向前探寻细小的声音。


    狼群的其他成员在原地待命,等待头狼的指挥。


    狼群很紧张,人类也很紧张。


    战争一触即发。


    突然一声熟悉的狗叫声从一旁传来,一个黑色的身影窜了出来,麦克白后脚向下一蹲扑跳进森芒的怀里,大爪子按在了对方的肩上,粗糙的舌头舔了舔森芒的脸。


    “麦克白!你个坏家伙!”森芒为了接住狗子没站稳差点摔到地上,气得掐了掐狗子的脸。


    麦克白呜咽两声蹭了蹭森芒的手心。


    狄远赫吓了一跳,动作再快一点的话,拳头就会落到麦克白的身上,他深吸两口气平复心情,余光继续警惕着对面的狼群。


    森芒扯扯大哥的衣袖,“直盯着狗狗看是很失礼的行为,我想狼也一样的,是我们闯入了它们的领地,打扰它们晒太阳了,是我们不对。”


    “既然已经找到麦克白了,我们慢慢离开吧。”


    正常情况下,野狼是不攻击人类的,它们是很有智慧的群体,它们会权衡对手的力量和胆识后才会做决定。


    它们注意到面前的闯入者不想招惹自己、想要离开的意图,它们静静地观候着。


    夏天的风都带上了点热度,森芒的心情慢慢放松下来,看了会风景又看看这只帅气的大狼。


    大狼没有放松警惕,时不时回头看一眼面前的几个人,在狼群和人之间的位置缓缓坐下,密切注视着面前人类的一举一动。


    狄远恒看到了其中一只狼的后腿,外公为了帮它治疗剪了点杂毛以免伤口感染,脖子上还带着熟悉的颈圈,“上次攻击游人的狼群应该和这个狼群是同一个,我还以为它们攻击性很强,很仇恨人类,但现在看来好像不是。”


    “那为什么它们会在那晚上攻击人类呢?”


    “因为狼群里有小狼。”森芒看到了在草堆里打闹的短腿小狼崽,“狼群在保护幼崽。”


    “所以它们只是想游人离开,并没有下死手。”狄远恒回想起受伤患者的伤口,“我之前就好奇它在腿部咬伤的伤口并不足以致命,它们明明可以下死手继续咬对方的脖子,但它们没有这么做。”


    “它留了人类一命。”


    “因为人类是自然界最记仇的动物。”森芒揉了揉麦克白的耳朵说,“要是它们把人咬死了,明天它们就会被灭群,狼又不笨,知道要怎么做选择。”


    话还没说完,麦克白就把森芒扑到在地上,顺势抢走了森芒的小背包。


    森芒脑子一懵,“等等……麦克白你在干什么?”


    麦克白没回他的话,凭着记忆扒拉开拉链,咬开纸袋子把里面的馒头抖了出来,一口干掉半个大馒头。


    “应该是饿了吧,毕竟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了。”


    狄远赫伸手把弟弟捞了起来,帮他拍干净身上的灰尘,正想捡起弟弟的背包。


    结果麦克白反应速度比他更快,它三两步咬起森芒的小背包,几步往狼群的方向跑去。


    一瞬间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到它身上,当然狼的目光更多的是放在小背包上。


    麦克白把背包放在了其中一只母狼的面前,从里面咬出了一个馒头。


    在场人类和狗子们:……


    忽然发现麦克白天天早出晚归的真相。


    不得不说,哺乳动物对精碳水的热爱是刻在DNA里的。


    “犬类能吃馒头吗?”狄远恒很疑惑,咬了口自己的馒头,顺便给了森芒递了几个做午餐,“狗狗吃下去会不会消化不良,或者对身体不好?”


    “狗狗可以吃馒头的,它们很喜欢。”森芒说,“我知道有些猫也喜欢吃馒头,猫头鹰也吃,听说动物园里熊猫的食谱里也有大馒头。”


    “当然,我自己和它们一样,也喜欢吃。”


    狄远恒几口把馒头吃完,“确实味道很好,而且简单方便。”


    他理解麦克白把最爱食物送给追求者的行为了,就和人类送给爱慕对象花,以及带她出去吃美味的食物是一样道理。


    这只苗条的母狼睡趴在地上舒展着自己的四肢,它全身的毛发是由灰色和黄色组成,耳朵颜色很深,是一只健康且刚成年不久的狼。


    它看了看麦克白,又低头嗅嗅大白馒头,没忍住诱惑吃了两口。


    另外一只狼看不下去了,冲到麦克白面前摆出了要撕咬对方的姿势打算冲刺往麦克白身上咬。


    麦克白避开了攻击,对着这只狼吠叫。


    这种姿势,明显它们也不是第一次较量了。


    麦克白是所有狗狗中最好动、性子最野的,家里的狗狗能被他折腾烦,没想到它在选择伴侣上也这么莽,崇尚自由恋爱,爱上一只住在山野的狼。


    森芒把亚历山大的头掰了过来面向自己,不准它看对面的狼群,担忧道,“亚历山大,你不会和麦克白一样的对不对?”


    亚历山大伸出粗糙的舌头舔了舔小主人的手心。


    狄远赫带着两个弟弟退后到足够安全的距离,他必须得在场所有人的安全。


    这是他们第一次见到狼和狗打架。


    狄远恒看到这幕有些震撼,按捺跳得有点快的心脏,端起摄影机焦点对准正在准备决斗的狼和狗,他意识到麦克白接近这个狼群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但狼群一直在排斥这个外来者。


    与其说这是狼和狗的打架,不如说是一个外来者想要加入新的种群的必要仪式。


    除了头狼,几乎每只狼都轮流上前和麦克白了一架,进攻非常猛烈,毫不留情。


    它们又会突然在某个时刻停下来,然后继续重复之前的行为。


    麦克白的态度很坚决,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它没有退缩。


    它站在狼群面前摇着尾巴,吠叫声中并没有带着威吓的感觉。


    还在不断地有狼上前攻击它。


    森芒拉住想要上前帮忙的其他狗狗,把狄远赫分给他的馒头掰成几块放到狗子们面前,示意它们吃午饭,别管麦克白。


    “那是麦克白自己的选择,你们谁都不准上去帮它。”


    其中一只狼咬住了麦克白的前腿,把它压在乱石上,鲜血从麦克白的伤口中流了出来,流在它灰黑色的毛上。


    经过好几轮的决斗,它身上、腿上和耳朵上都被咬出了好几个洞,还被扯出了几处裂口,整只狗看上去惨不忍睹,连站也站不稳了,能看到它因剧烈地呼吸而不正常起伏的腹部。


    麦克白抬头望向那只母狼,母狼也在看向它。


    头狼嗷叫了一声,狼群停止了决斗,母狼退到头狼身后,融入回狼群之中。


    “它失败了。”狄远赫说。


    外来者想要加入狼群就必须面临这样的困境,如果它失败了,狼群就会杀死它。


    但这个狼群没有。


    头狼喊停了决斗,它没有对麦克白下死手,可能是因为一旁有人类在看,也可能是因为面前的大白馒头。


    它的性格看起来挺和善的,它纵容几只狼围在森芒的背包边咬出里面的食物来吃,目前没有进攻人类的趋向。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退在各自的领地上。


    狄远赫快速吃了两口馒头填了填肚子,再喝上一口水,蹲下来和两个弟弟说,“你们和狗子好好待在这里吃饭,我去那边把麦克白背回来。”


    说着,他和狄远恒对视一眼,示意对方看好森芒。


    狄远恒点点头。


    头狼看到这个人类走过来也不怕,似乎知道狄远赫接下来要做些什么,它没有阻止,它趴在草丛中,目光平静但还保留着五分戒备和警惕。


    葡子江的水继续在这峡谷中流淌着,刚才的打斗没有对它造成一丝一毫的影响,清澈的水继续流过礁石,长期湿润的水汽让礁石边上长满了绿色的苔藓。


    风吹过狄远赫额边的头发,他挪着步子慢慢走到麦克白身边,看到了它狼狈痛苦的模样,狄远赫安抚了一下它伤心的情绪,给它喂了点水和食物。


    然后把这只为爱而战、虽败犹荣的狗子背到了自己背上。


    沉甸甸至少八十斤的实心狗子压在身上,狄远赫把它固定在自己背上扛着它走回弟弟的身边。


    森芒走过去安抚地摸了摸这位勇士的毛耳朵,“麦克白真的很勇敢很厉害。”


    狄远赫点点头,也很认可这句话。


    其余狗狗们都围了过来,嗅着麦克白吻部和伤口的味道,杉莫伸出舌头舔了舔已经凝固成血痂的伤口,这换来了麦克白的一声痛苦呜咽。


    二哥的摄影机忠诚地记录下了这一幕。


    “我们得赶紧把它带回家。”狄远赫做下安排,“我们开车送它去兽医院治疗,以他现在这个伤势来看,得缝针。”


    *


    在森家,书楼外面在热火朝天建造树屋,里面几个人坐在厅中一边工作一边在闲聊。


    对狼比较熟悉的研究员洪誉雄,他翻看着手中的资料说,“狼不是全部生活在荒郊旷野,我看国外的新闻偶尔能看到狼在城市街道游荡,或者郊狼熟练乘坐电车的报道。”


    胡谷添接过话,聊了起来,“我听说柏林市里的鸟类品种比他们国家公园里的还要丰富,城市里面还经常能看到浣熊和狐狸,还有人研究过说住在城市里每天翻垃圾桶找食物的狐狸比生活在野外的要重。”


    “可不是吗?翻垃圾桶找食物比去逮兔子和老鼠容易多了。”


    “国外有些广场养的白鸽都快被胖得飞不动了。”


    “城市大型食肉动物少,食物又好找,比在野外轻松多了。”说着,胡谷添叹道,“唉揾食艰难啊。”


    “国外某些关于狼的研究蛮有意思的,我最感兴趣的是,他们研究切尔贝诺核辐射区的狼群生存状况,讨论辐射是否对动物的身体产生影响,目前结论是大体健康的。”


    “所有人集合一下!”胡谷添说,“我们来讨论遥测和监控它们的方式。”


    “外公!”忽然一道声音打破了他们的讨论,是森芒的声音。


    森芒快跑着,门也没敲直接闯了进来,脸上带着剧烈运动后的红晕,“外公!麦克白受伤了!”


    “它和狼打架了,流了好多血,现在走不动了,连呼吸都变得很奇怪!”


    “哥哥说他要开车送麦克白去兽医院,让我过来问问附近哪间宠物医院比较好!”


    “怎么会受伤呢?”外公急忙起身跟上去,“记录显示狼群现在的位置它们离这里的距离挺远的,它为什么会突然被狼群攻击?”


    森芒抹掉鼻尖上的汗,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从哪个地方先说起,只知道重复地说,“要把麦克白送去医院!”


    “镇上没有宠物医院,只能去市里的,我和你们一起去。”外公安抚他的情绪,“没事的,有我们在,麦克白不会出事的。”


    在书楼里的所有研究员听到了他们的对话,相互对视一眼,都看到对方眼中的不解和疑惑,于是其中的代表,胡谷添站起来跟了过去。


    “我跟你们去行吗?我也想知道为什么狼群会攻击麦克白。”


    森芒和外公没拒绝。


    皮卡车在公路上飞驰而过,时不时能听到不远处传来汽车的鸣笛声。


    在后车厢上森芒把麦克白的头放在自己的膝盖上,麦克白半边体重都压在了森芒身上,眼皮微微颤动着,爪子上全是血。


    与其说它是一个受了重伤不得动弹的狗狗,不如说它更像个振翅而飞、愿意为天空献出生命的鸟。


    森芒一遍遍地在抚摸麦克白。


    麦克白用黑色的鼻子蹭蹭小主人的手心。


    森芒心疼极了,“下次别再招惹狼了,和亚历山大它们一样待在家里不好吗?”


    麦克白喉咙里发出一声呜咽声。


    很快就到达目的地了,宠物医院不算大,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把麦克白放上了推车上把它推进了手术室。


    森芒站在手术室门口紧张地等着,狄远赫在一旁陪着他。


    其他人坐在休息区等着。


    这时候在医院内来为宠物看病的人不多,时不时有一两个医生和抱着宠物的主人走过。


    空调向外冷冷地吹着风,浓重的消毒水的味道在走廊内弥漫,时不时能听见就诊室里传出猫咪或者狗子的叫声。


    狄远恒捧着自己的单反,向其他人简单说了今天的情况,“我们顺着GPS的定位去找麦克白,但是去到才发现那里是狼群的所在地,然后我们看到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


    “麦克白向一头母狼求爱了,因为这件事它被狼群攻击了。”


    “这简直是……”外公脸色很难看,态度很坚决,“我不同意,这事太离谱了。”


    “狼和狗啊。”胡谷添感叹道,“狼狗杂交这个问题太复杂了,涉及到了各种伦理和血统问题,它们要是真成了,我们肯定会被外界骂的狗血淋头。”


    “有这么夸张吗?”狄远恒说,“我好像记得萨尔路斯猎狼犬就是以德牧和狼交/配培育出来的品种吧?”


    “对,因为那位荷兰老兄觉得当时的德牧髋关节发育异常,决定把它和圈养狼交/配矫正这种糟糕的情形,一般狼跟狗的杂交后代都统称为混血狼,捷克狼犬也是德牧和圈养狼的后代,它们攻击性要比家犬强得多,而且更喜欢嚎叫而不是吠叫,不太适合当家养犬。”


    胡谷添点明了重点,“但是要注意的是,和它们交/配的狼都是动物园或者实验室里的圈养狼,不是野狼。”*


    狄远恒听着很感兴趣,拿手机查了查资料,“百科上说早期的北美灰狼曾和狗杂交过,所以才会出现纯黑色的北美灰狼,最后因为野狼种群繁衍,让北美大部分狼都有家犬的血统,所以北美灰狼不是纯种狼,而是无限接近于狼的混血狼。”*


    胡谷添点头,拍了拍自己好友的肩膀,“我跟森老师的想法是一样的,这事太荒唐了。”


    “要是真的把麦克白放到这群野生狼群里去,它的血统会污染狼群的血统,造成的后果将会是不可估量的,我们都不愿意看到这种事情发生。”*


    “等等,这只狗叫麦克白吗?”前台的姐姐一边听着他们讲着离奇的经历,一边看着手头上的狗狗病历本。


    当她看到翻开前两页看到病历本上的就诊记录时,忍不住打断了他们的对话,“病历本上写它之前已经做过绝育手术了呀。”


    22


    麦克白身上的毛秃了好几块, 伤口已经被缝合不再流血,爪子被包扎上了绷带,用护具固定好。


    森芒终于等到了手术结束, 大门打开, 他跑到了麦克白身边,确定它全身上下的伤口都处理好后, 才慢慢把手包在麦克白裹紧绷带的爪子上。


    麦克白的心情很沮丧,带了点烦躁的意味, 可能是伤口的不适和痒弄得它不停地在咬绷带。


    森芒像往常一样给它挠痒按摩,它也没理。


    这件事之后, 麦克白被勒令在伤口没好之前不准踏出家门。


    晚上,当森芒走到狗房里看麦克白的时候,麦克白还是怏怏不乐的模样。


    森芒坐在麦克白的身边, 麦克白没像往常一样用鼻子供自己的脑袋,这晚上麦克白吃的很少,几乎不到它平时饭量的一半, 森芒拿了些狗粮给它加餐,


    其他狗子也想过来分一杯羹, 森芒皱着眉头把这几只同样想要过来加餐的狗子推到一边, “这是麦克白的病号餐,你们不要和他抢。”


    “汪呜~”


    晚风吹过山丘, 也吹过屋子边上的桤木, 夜空中闪耀着璀璨的群星和漩涡般的星系。


    森芒揉了揉麦克白的下颚,依旧是那么温暖和毛茸茸, 麦克白把头伸出了一点, 方便小主人抚摸它。


    但小主人的心情和它一样沉重,他愁苦着脸, “麦克白,外公说你至少两个星期不能出门,而且过几天还要去宠物医院复诊。”


    麦克白没有太大的反应,继续闭着眼睛等着森芒的抚摸。


    森芒幽幽地叹了口气,他看着麦克白就好像在看着识人不清又固执己见的女儿。


    这种心情很不好,森芒又长长地叹了一口气,语气忧愁地对麦克白说,“你是狗狗,为什么非要和狼纠缠在一块呢?”


    麦克白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诺亚没留意到沉重悲伤的气氛,它闻到狗粮的香味忍不住又过来卖个萌想蹭一波宵夜。


    森芒气得揉乱了它的毛,“麦克白受伤了,你不去安慰它,只知道抢它的宵夜,别以为我不知道,麦克白没吃的晚饭就是你偷偷吃完的!”


    *


    这两天,麦克白英勇的事迹传遍了森家的各个角落。


    每一个过来森家的人都忍不住过来探望这只失败的英雄。


    它负伤在床,它虽败犹荣,它身上的伤痕就是它的勋章。


    不过看起来这位英雄兴致缺缺,对什么也提不起兴趣,受伤的爪子让它没办法大范围的活动,再加上心灵上的创伤让它的情绪陷入在悲观厌世的泥潭中。


    每天就趴在窗户边的椅子上,把头伸到窗外,对外界环境不闻不问,只知道郁郁寡欢地望向峡谷的方向。


    动物研究所的研究员们无论参没参加这个狼的项目,都对这只狗子很感兴趣,特别好奇它长啥样,纷纷过来探望它,赠送的狗粮足足有一大箱之多。


    全部便宜了其他三只大型犬。


    “这就是那只和狼打架的狗啊。”洪誉雄研究员远远地站在门槛附近上下打量着麦克白,“想不到竟然这么有勇气。”


    “是吧,它很大胆,身体素质也好,所以才敢这么莽。”胡谷添说,“不过幸好它运气好,狼给它放了条生路,不然现在我们就见不着它了。”


    “说的也是。”洪誉雄说。


    “听老一辈说过有会有狼进村偷吃的,有时候会和狗打起来。”过来建树屋的木工也过来凑热闹,“以前我就当听个故事,但现在我第一次觉得这种离奇的事离自己这么近。”


    “可不是嘛。”另一个人说,“我头一回看到有狗子追求母狼的,牛啊,它这是想娶一位悍妻进门啊。”


    “这狗子养得真壮真好,这毛看着太漂亮了。”木工看着有些羡慕,“哪天我问问家里能不能也养只德牧,带出去肯定很威风。”


    旁边的同伴打趣道,“你照顾你家娃都嫌麻烦,还想养狗,到时候别是你家娃来照顾狗。”


    “不会的,哪能呢。”


    “你就吹吧。”


    过了好几天,这场风波终于过去了,麦克白终于能讨个清静,但它依旧闷闷不乐,活力风采尽失,还经常发脾气。


    不过大多数时候,依旧继续趴在窗台上独自看风景。


    “没想到麦克白是个情种。”狄远恒端了一杯茶坐到它身边。


    “我以前也没想到,我以为绝育之后它们会断情绝爱。”外婆摇头,“看来是我还不够了解它们。”


    外公没有经验,他不知道如何安慰这只失恋的狗,不过它的失恋对于这个家来说是件好事,最好看破红尘四大皆空,不再老是想着偷跑出去找对象了。


    弹性工作时间,食宿无忧,允许上班摸鱼,工作任务不累,不高兴的时候还可以顶撞老板。


    这种工作哪里找,为了爱情放弃太不值得。


    外公留给麦克白足够多的思考时间,没有打扰它,相信它一定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这天下午,外公摇头叹息看了一眼麦克白便到书楼里和同僚一起工作了,外婆刚收到出版社的邀请希望她能写一篇散文,她答应了,现在要去琢磨写什么题材。


    大哥狄远赫和森芒在外面盯着树屋的进度。


    现在大厅中只剩下狄远恒和麦克白。


    今天的天气很好,平静无风,阳光猛烈,在外面的人几乎人手一顶帽子戴在头上,不然被这阳光直射在头上,容易头晕眼花,甚至会中暑。


    但这一切和麦克白无关,空调的凉风吹在它的身上,丝毫没让它被酷热的天气影响。


    它缠满绷带的爪子上被外婆拿长袜包好,虽然会不透气,但总比它觉得痒后咬开绷带二次撕裂伤口好。


    狄远恒看着一蹶不振的狗子,揉了揉它的脑袋,喝了一口茶,把单反的视频和照片导入到自己电脑中。


    他慢慢一张张删掉废片,比如一些不好看的或是没对焦好的。


    照片的数量并不少,整理起来要花费好长一段时间,狄远恒一张张往下翻,最后视线定格在那张他在峡谷中拍森芒回头的照片。


    小孩清澈的眼睛倒影着蔚蓝的天空,他身上没有穿着昂贵的衣服,脸上也没有灿烂的笑容,但是却能看到向往自由的幼鹰在他的眼睛里展翅翱翔。


    夏日的阳光在亲吻他的脸颊。


    狄远恒看着这张照片看了好一会,把这张照片另存了下来,“我弟弟真好看。”


    说着,他发现麦克白的头转了过来,视线也在看着电脑中的照片。


    “你是不是也觉得阿芒好看?”狄远恒为了方便它看,还把电脑屏幕拧到它面前。


    麦克白没太大的反应,看了一阵子电脑中的小主人后,又转头继续愣愣地看向天空。


    狄远恒喊了它几声,都没听到它的回应,只能继续干自己手上的活。


    又过了几分钟,狄远恒突然灵光一现,想到了个好法子。


    对付失恋的最好办法就是,开展一段新的恋爱。


    狄远恒虽然不是很有经验,但他知道流程,他迅速上网找了家狗舍,火速加了对方微信,要求对方把他家所有适龄的狗妹子的照片发过来。


    狗舍回复也很快,照片很快便发了过来。


    “麦克白,麦克白!”狄远恒又叫了狗子两声。


    狗子还是没理他,狄远恒不得不把麦克白整个扛了起来,好让它把头好好看向电脑。


    “我给你找了几个相亲对象。”即使麦克白听不懂,狄远恒还是要说,“靓狗千千万,不好咱就换,不要一心吊死在那只母狼身上。”


    “咱们不吃回头草,咱们值得更好的。”


    麦克白眨下眼皮,咬了咬有些痒的爪子,不是很懂面前的人到底想干嘛。


    狄远恒开始给它看其他狗子的照片和视频,一边翻一边注意着麦克白的神色,可惜麦克白那张毛茸茸的脸还是没什么反应,看到可爱狗狗跑步飞扑的姿态也面无表情。


    狄远恒不死心,又找了好些给它看,折腾了好久也没半点成效。


    他甚至觉得麦克白现在在忍受自己离谱的行为。


    弄了半天,狄远恒也累了,看向麦克白的目光从一开始的怜爱和心疼变成恨铁不成钢。


    他开始指指点点道,“你说你失败就失败了,生活本就是起起落落,先把已经绝育的问题放一边,看看你这幅颓废的模样,我要是那只母狼我也不选你!”


    说罢,狄远恒就把麦克白和狼群决斗的视频投影到电视上,“真是气人,我要带你重新回顾一下屈辱的历史。”


    “失败和摆烂不会让你赢得尊重,只有奋发图强才能抱得美人归!”


    “待会我会上网让你看看什么叫做正确的做法,现在我们看看你的错误示范。”狄远恒按下了开始键。


    麦克白听到了熟悉的声音,耳朵抖动了一下,望向了屏幕。


    这时葡挞偷偷跑了进来,想要跟着一起吹空调消暑。


    但电视上打斗的同类吸引了它的注意力,葡挞的眼神从害怕瑟瑟发抖慢慢变成困惑,最后瞧了瞧旁边颓废养伤的麦克白,露出一副顿悟的表情。


    *


    在院子里,森芒戴着草帽坐在阴影下给自己扇风,围观木工们工作,树屋的整体大形已经做好了,现在正在搞内部的装修,做各种防晒防水的措施。


    建造的事情繁琐又复杂,但看着一样东西从无到有是很有成就感的事情。


    森芒脸被晒得有些红,舌头也干得要冒烟了,狄远赫拿了一条凉水浸透的湿毛巾给他擦了擦脸,带着他进屋喝水。


    一进门看到他的二哥拿着一块白板给麦克白分析得胜的技巧,“我们的目标是获取狼群的信任,以它们车轮战的战术来分析你是不可能战胜它们的……”


    “你或许可以抗得过两三只狼的打斗,但你绝对扛不住一群狼的围攻。”


    “信任不是靠武力得来的,我们可以在适当示弱投降,证明自己没有挑战头狼主权的意思,只是想加入它们,同时在恶斗的时候展现自己的魅力表明自己并不是窝囊废。”


    “现在我们来看看正确的做法。”


    狄远恒打开了自己在网上找的狼群接纳外来者的视频,按下了播放键。


    这是一个胜利者的故事,讲的是密西西比国国家公园中的其中一个狼群,头狼死于偷猎者手中,只剩下雌性头狼带领狼群,一只外来的公狼试图成为狼群新的头狼,并且还成功了的视频。*


    狄远恒从鼻子发出一声冷哼,对麦克白说,“你好好学学。”


    这时候森芒从拐角处走了进来,只听到二哥这半句话。


    他弯腰把认真盯着电视看的小白狗崽捞进了自己怀里,看了看麦克白和二哥,又看了看电视,“学什么?”


    23


    阳光慢慢变得不再那么灼热, 黄昏即将来临,太阳西沉之前把天空染成了一片红色,院子中里的木工也做着最后的收尾工作准备下班回家, 隔壁书楼的研究员们有孩子的也早早归家做饭了。


    在别墅的大厅之中, 空气很安静,只听得见电视里狼的嗥叫声, 狗子们歪着头看得很认真,森芒也是, 他少有地露出了若有所思的神色,和他稚嫩的脸搭配起来十分不和谐。


    狄远恒每隔几分钟就忍不住回头看这位弟弟, 很想撬开他脑袋看看他到底在想些什么。


    视频继续在播放着,时不时还能解说的声音。


    “外来者加入一个团队时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个极端的困境,团体中每个成员都会考虑是否要接纳这位新人, 狼群会根据外来者的态度对它采取不同的做法,要是它试图攻击或挑战团队权威,那么它很有可能会被狼群杀死。”


    “这位外来者很聪明, 它没有以任何方式恐吓狼群的成员,也没有示弱。”


    “它表现出头狼该有的气度和实力。”


    “狼群愿意给它机会, 它也能让这个狼群恢复以往的秩序。”


    狄远恒能感觉到麦克白厌世的灵魂又被重新注入了希望和光芒, 连带着在一边凑热闹的葡挞也很激动。


    虽然他完全不懂这只身高不到20公分的小不点在激动啥。


    葡挞跃跃欲试,咬着沙发上的枕头滚到地上, 模仿着头狼的动作飞扑骑到枕头上, 亮出小尖牙一口咬了上去,最后脚下打滑摔倒在地上。


    但它不气馁, 爬起来继续和枕头纠缠。


    这晚上外公给狗子们喂饭的时候, 诧异地发现麦克白的食量又回来了。


    胃口恢复了是好事,但和以往的麦克白又有些说不出来的差别。


    麦克白面露凶狠, 把整个头埋进了食盆里,把狗粮一扫而光,接着继续凶狠地去喝水,哐啷哐啷喝完后一甩头,也不管下巴还滴着水便跑屋外去了。


    诺亚特地过来瞅了眼,发现麦克白把食盆舔得干干净净,遗憾地离开。


    一连好几天狗子们没敢惹麦克白。


    *


    日子慢慢迈过八月份的门槛,很快立秋就要来临了,黎明前山间起雾了,大雾缠绕在山上,有点要下雨的意味,但太阳升起后雾很快消散开了。


    只有树叶上凝成的露珠可以证明那场雾的存在。


    森芒咬着面包翻看着日历,还有一个多星期就要到七月十五了。


    农历七月十五是以往他和护山员白劲秋白大叔上山收割野蜂蜜的日子,每年收割一次,不会全部收割完,每次他们都会留一些给蜜蜂过冬。


    山中的蜜蜂挺多的,以前住在葡泸山的居民还没大量搬迁离开的时候,政府曾经设立过一个野蜂特色产业的扶贫项目,在山中设立蜜蜂养殖基地,想要把葡泸蜂蜜做强做大。


    很可惜,这个项目初期便遭遇了巨大的困难和挫折。*


    因为山里有熊。


    熊的嗅觉极强,它的嗅觉灵敏度几乎是警犬的6倍,所以它们轻易地发现森林中的蜂巢的位置,会发现养殖基地也是意料之中。*


    于是在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一只黑熊发现了无人看管的蜂箱,它灵活地翻过障碍物,用爪子掀开箱盖,开始吃饭。


    自然界也有蜂蜜,但是却没有人工养殖的这么集中,平均每个蜂箱可以产出一年13千克左右的蜂蜜,这对于熊来说是难得的美味,等第二天工作人员赶到案发现场时,已不见嫌犯熊的身影。


    这件事情引起了领导的重视,这里附近有很多蜂箱,短时间内根本无法搬迁到合适的地方,只能加强守卫,不让黑熊靠近。


    黑熊不知道这是葡泸的扶贫项目,毕竟它是一头熊,不会为人类的事业而操心。


    于是在某天肚子饿的时候,它又来了。


    动物为了等一口吃的可以忍耐很长时间,这只熊等到了半夜,等到人没动静了的时候快速越过障碍物扛着蜂箱跑了,为了缩短作案时间,它甚至没来得及吃上一口。


    倒霉的是,不止一只熊发现了这个基地。


    这个项目没坚持两年便不了了之了,毕竟熊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严禁猎杀食用,蜂农们只能吃下这个暗亏,很多人及时止损选择改行。


    而护山员白劲秋学了些养蜂的技巧后,从蜂农那儿买了几个蜂箱稍作改装把它们放到高处,不让黑熊有机可乘。


    不过通常情况下,蜂箱也会被嚯嚯干净,因为熊会爬树,它的远房亲戚大熊猫爬竹子的功力名扬海内外。


    黑熊虽然没有它的美貌,却有和它同样强劲的实力。


    森芒打算去翻翻看今年有没有幸运儿存活,他偷偷瞥了一眼外公外婆,不想把这件事和他们说,往年这事都是他和白大叔私底下干的。


    今年虽然白大叔离开了,但他还是想继续在立秋那天喝上一杯他养的野蜂蜜茶来庆祝秋天的到来。


    二哥今天不打算晨跑,他翻出了森芒被遗忘的礼物,拼好当个摆设总比扔在库房里落灰好得多。


    而大哥狄远赫早已准备好了,他坐在沙发上等着森芒结束他的早饭。


    今天幼弟的动作尤为拖沓,磨磨蹭蹭,迟迟不出门,狄远赫暗示了好几次,森芒都假装看不见。


    到了最后,他背上自己新的背包慢慢吞吞地走到自己大哥身边,推推对方的手臂,“今天你不用跟着,我自己去就行。”


    “放心,我会准时回来的。”


    狄远赫听到这话更不放心了,他以退为进,试图和幼弟打商量,“你今天不想跑这么远也没关系,我可以陪你四处溜达,偶尔放松放松也没问题的。”


    “如果你今天想到什么好玩的游戏,我也可以陪你玩。”


    森芒悄悄瞟了眼外公外婆的方向,确认他们没有留意到自己,这才敢压低声音说,“你能确保今天的事情不和外公外婆说吗?”


    “只要你不做危险的事,我保证不和他们说。”狄远赫道。


    “不危险,我只是去找吃的。”森芒拍拍胸膛保证道。


    过了一个多小时后,狄远赫对森芒口中的[不危险]有了新的定义,他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这个家伙以前肯定背着外公外婆做了不少坏事。


    他们来到深藏山中的一栋房子中,周围没有其他建筑,走到这儿的小路也因为长期无人路过,慢慢被自然收回。


    这明显不是给上山采药的药农或者巡山人准备的哨所,而是一个私人的住处。


    狗子们在房子的四周到处逛着,麦克白的伤口还没有好,所以这次它没来。


    森芒翻出背包里的小铲子,绕到房子后面的墙角下开始刨土,挖了一会便挖出了一个不锈钢铁盒,里面放着几朵塑料花和一串钥匙。


    塑料花像是外面十块钱能买一大把的那种,它的制作工艺很粗糙土气,材质也很廉价,甚至因为放太久了有点褪色泛黄。


    森芒没有嫌弃它,吹了吹上面的灰尘,又把它郑重地放回了铁盒之中,接着把刚刚挖出的土坑填好后踩了两脚。


    他一边拿钥匙开门,一边和自己的哥哥解释,“这是白大叔的房子,钥匙一般埋在墙角下,这样就不会弄丢了。”


    说着,森芒拍了拍铁盒上的泥土,“这种不锈钢的盒子,不容易进虫子,老鼠咬不坏,特别耐用,我在家里屯了好几个呢,哥哥你想要的话我送你一个。”


    “暂时不是很需要。”狄远赫四处望了望,又看看这栋突兀出现在山中的房子说,“你那位白大叔会介意我们随便闯入他的房子吗?”


    这房子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打理过了,孤独地藏在山林里。


    “他不会介意的,以前我出来玩困了想睡觉的时候都是直接摸钥匙进门的,白大叔从来没有说过我。”森芒说,“要是他介意的话,晚上托梦给我,我以后就不带你来了。”


    “托梦?”狄远赫感觉到有些不对。


    “对呀,他去世后只能靠这种方式联系我了。”森芒推开了房子的大门,门轴有些锈了,发出咔擦咔擦的声音,“上次下雨天梦到他跟我说房子屋顶漏水了,叫外公帮忙喊人修一下。”


    “雨停了后,外公过来看发现房子真的漏水了,搞了好久的清洁呢。”


    狄远赫忽然安静下来,他静静地看着森芒。


    而森芒睁着他澄澈的眼睛环视着这间房子,房子里一阵霉味。


    森芒进屋后把背包扔到地上,打开了窗通了通风后,开始翻箱倒柜地找防蜂服和装蜂蜜用的空罐子。


    屋子没有通电,所以不能开灯。


    因为长期无人居住,屋子内几乎到处是灰尘,狄远赫不小心就会蹭上一手的灰。


    亚历山大原本想跟着一起进去,但是没走两步便被满屋的灰尘呛了好几口,仓促地跑出去了。


    狄远赫回头确认它没事后,才认真打量着这栋屋子。


    屋子的主人不是很富裕,里面的摆设很简单,一张大桌子,有很多抽屉,一张一米五的木板床,被子叠好塞进麻袋中,门口处放着一两个铁皮桶,塑料或是铁皮制成的箱子随处可见,角落里还放了一个小型的发电机。


    一张葡泸山地形图被挂在墙上,地图很多细节都标的很清楚,比狄远赫之前上网看到的官方图要更直白明了。


    可惜上面有浓浓的被水淹过的痕迹,很多字迹变得模糊不清。


    说不定是上次屋顶漏水导致的。


    狄远赫看着弟弟东翻西找,不知道他在找些什么,他随意拉开桌子中的抽屉,抽屉很难拉开,轮轴或是锁生锈了。


    狄远赫使了点巧劲才打开了抽屉,阳光从狭小的窗中透了进来,照在抽屉里的金属上反射出冷光,是一件他十分眼熟的东西。


    是一把□□木仓。


    狄远赫呼吸滞住,立马去检查它的弓单夹中还有没有子弓单。


    幸运的是,这把木仓弓单夹是空的,甚至整体有巨大的缺陷,根本无法使用。


    枪托是由木材制成,配备着鞍形弓单夹和瞄准器,灰色的金属木仓管上布满了一层重重的灰尘,依稀还能见到上面斑驳的痕迹。


    木仓的扳机处被人砸歪了,根本没法扣动扳机,还有几个关键零件不知所踪。


    “阿芒,阿芒!”他叫了几声自己弟弟的名字,“这儿怎么会有枪?”


    森芒瞥了眼木仓,继续翻找东西,“很正常呀,因为白大叔年轻的时候是猎户呀,经常上山打野猪和兔子,而且山里还有熊,听说那时候他们都会带木仓上山。”


    “白大叔说这把枪陪了他十几年,救了他很多次,对他有大恩,不舍得让它离开自己,所以偷偷藏了起来。”


    “我上一次见它,它还埋在前面的桦树下呢,白大叔总是喜欢把它挖出来看几天又埋回地里,下次我再把它埋回原来的地方吧。”


    说着,森芒注意到大哥脸上有些紧张的神色,哄道,“哥哥不要怕,木仓口被堵死了,不可能伤害你的。”


    “我不是担心它会伤害我,我只是怕它会伤害你。”狄远赫说,“这东西既然以前是秘密,那就让它永远成为秘密,待会我们两去把它埋了吧。”


    森芒点头。


    过了一会儿,森芒终于翻出了自己要找的防蜂服,他兴致勃勃地把防蜂服举了起来,刚想说话便被衣服上的灰尘弄得连打几个喷嚏。


    狄远赫看到这身一下子就明白了弟弟想做啥,“你想去采蜂蜜?”


    “对。”森芒扬了扬面罩把上面的灰挥掉,比划着戴在了自己头上,这套是专门买给自己的,大小很合适,“白大叔在附近放了五个蜂箱,如果你想去,他不会介意你用他的衣服的。”


    说着森芒回想起蜂蜜绵甜的味道,忍不住咽了口水,“如果你和我一起的话,我的蜂蜜分你一半。”


    来都来了,狄远赫只能答应了。


    *


    葡泸山很大,但在国家地图上看它只有一粒绿豆那么小。


    狄远赫背上两套防蜂服,登上山岭,跟着森芒走入了人迹罕至的山谷中。


    他不太能理解弟弟为了喝口蜂蜜茶翻山越岭找蜂箱的行为,在超市中直接买一罐回家明明更加方便快捷,说不定采集到的蜂蜜中的卡路里不够补充这趟路程的消耗。


    但只要森芒平常能跟上课程进度,狄远赫愿意纵容这种行为。


    狗子们跟在他们的身边,时不时嗅嗅地上的气味,带着他们躲开野猪和其他大型猛兽常走的路。


    他们穿过深邃的森林,他们爬上长满杂草的山丘,又走过嶙峋的下坡路。


    除了偶尔的几句聊天,做的事情就是走路。


    看得出来以前的护山员白劲秋做的十分尽职尽责,每隔不远不近的一段距离便会出现一个路标,有的是在树皮上用白油漆抹的标识。


    一路上看遍了大好河山,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


    好消息,五个蜂箱找到了四个。


    坏消息,发现的这四个都被黑熊祸祸了,无一幸免。


    犯罪现场依旧是满地狼藉,木头渣子到处都是,蜜蜂早就飞走去建立新的蜂巢了,森芒蹲下来仔细看了看,确定熊的脚印。


    他整张脸写满了不高兴,说出了今天他已经说过四次的话。


    “熊又把我的蜂蜜吃完了。”


    “那还要去找最后一个蜂箱吗?”狄远赫问他。


    “去。”森芒板着脸,有些生气了,“最后一个在背风背光的树上,肯定没有被发现。”


    天空万里无云,森林散发着馥郁的草木香气,这里每个生物都有它自己浓重的颜色,无尽的绿意在明净的阳光下蓬勃生长,森芒抬头,发现了金色的身影在叶间飞行。


    越靠近蜂箱,能看到的金色身影越来越多。


    这证明最后一个蜂箱还在!


    森芒的步伐多了点雀跃的意味,他抹了把额头上的细汗,加快了速度。


    突然亚历山大停了下来,它鼻子抽动,快速嗅闻着周围的气味,接着抬头抖动了下尖耳。


    这附近有浓重的猛兽的味道,显然这只猛兽才没离开多久。


    亚历山大扯着森芒的裤腿往后拽,不让他再往前走一步了。


    片刻后,不远处传来了熊和狼的嗷叫声。


    24


    “前面太危险了, 我们不去了。”狄远赫停住了脚步,对森芒说。


    狗狗们也表现出焦躁不安的神态,亚历山大挡在森芒的前面不给他上前。


    狄远赫仔细观察四周和地面, 和狗相似的脚印在泥土上隐约可见, 一直延伸到远处,他以为是自家狗子的脚印, 所以没有过多留意,现在仔细观察一看便发现了不对劲。


    地上不仅有狼的脚印, 也有熊的掌印。


    再仔细观察便会发现,狼的脚印很少, 说明狼群并不在附近。


    “是一只落单的狼。”狄远赫说,“它肚子可能还有点饿。”


    说着,思考一番又补充道, “估计熊也是饿的,我们最好不要惹它们。”


    厚厚的云层遮住太阳,阳光只能从云的裂缝中透出亮白的光, 蝉还在聒噪地吵着,熊和狼的争斗没有打扰到它们。


    森芒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在灌木丛的树叶拨开一个小口, 面前的景象豁然开朗。


    在一小片空地中,一头黑熊在扒拉着蜂箱里的蜂蜜, 密密麻麻的蜜蜂围在它的身边飞, 黑熊熟视无睹,用锋利的黑爪扒开蜂箱顶板, 开始吃里面的蜜。


    蜜蜂的武器是毒针, 可惜黑熊的毛又长又密,一点也不怕蜜蜂的攻击。


    一旁落单的狼也对蜂蜜垂涎三尺, 碍于蜜蜂太多不敢上前,但它莽得很,眼睛盯着黑熊手中的蜂箱不放,试图也想分一杯羹。


    它的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嘶吼声。


    森芒没有出声安静地看着,狄远赫扯了扯他,想让他慢慢离开,但森芒没理,他觉得这只黑熊很眼熟,特别是它胸口处的白斑。


    他又看了两眼,做下判断,“这只熊是熊大明。”


    狄远赫很无奈,他不想去思考为什么这只熊会有它的名字,现在不是讨论这种问题的时候,现在的状况已经威胁到两个人的生命安全了。


    附近被炸窝了不知何去何从的蜜蜂到处都是,嗡嗡地吵得烦人。


    狄远赫从背包里拿出头罩裹到森芒头上,免得他被蜜蜂误伤,重复道,“蜂蜜采不到了,我们没必要多停留。”


    森芒没管他,他安抚地摸了焦躁不安的狗子,“它们在抢蜂蜜。”


    “大明胆子很小,从来没有伤过人,不惹它生气就不会出事。”


    “它和白大叔认识很久了,白大叔偶尔见到它会喂点东西给它吃,白大叔早就知道蜂箱会被黑熊发现吃掉,但他还是每年都这么做,他说怕这只熊找不到什么吃的时候还能有个蜂箱可以填肚子。”


    话里话外都说明着这只熊和人类曾经有过一段美好的友谊。


    实际上事情并没有这么友好。


    白劲秋还年轻的时候,那时候还能用枪,也没有禁止打猎,他时不时背着枪上山打猎或者找点药材拿去卖。


    他和熊大明的初见让人毕生难忘。


    人年轻的时候就喜欢在吃上面费工夫,白劲秋炸了好几块块猪排,带上水和馒头就上山了,打算在山里宿两晚,看看能不能找到点好卖的货。


    那天他走了大半日,没找到啥好东西,累坏了,干脆直接搭了个帐篷,那时候山里还没有建立很多哨所,白劲秋也没介意,觉得搭帐篷也挺好的,随便吃了几口猪排和馒头补充了能量,没漱口便倒地休息了。


    熟肉真的太香了,更别提外面还炸了一圈面粉,浓香四溢。


    这时候一只熊闻着味摸了过来,在帐篷外兜了好几圈,最后忍不住把头撞进了帐篷里,想把里面的猪排找出来,甚至因为白劲秋吃完饭没漱口,在他的嘴巴前嗅了好一会儿。


    没有人会想在睡到一半被熊的呼噜声吵醒,这种恐怖的程度不会比任何鬼片或者恐怖片逊色。


    人在应激状态下是无法思考的,白劲秋本能地握住手中的枪冲面前的熊开了一枪,没射中。


    突如其来的枪声把熊吓坏了,熊又把人吓坏了。


    一人一熊一起转身抱头鼠窜。


    最后这只黑熊还是没抵抗住食物的诱惑,返回来把白劲秋落在帐篷里的炸猪排和馒头吃光了。


    而白劲秋连夜下山平复心情,至此半年内不敢上山。


    当一份护山员的工作摆在面前时,他也不顾自己还没上任,连续上书十几封,要求在山中多处建立安全哨所。


    可见这事情导致的心理阴影面积之大。


    *


    两个人屏住呼吸躲在有半人高的灌木丛下,没有发出太大的动静。


    狄远赫从森芒的话中大概知道,这是一只温顺的无伤人犯罪记录的好熊。


    亚历山大做出了防备的姿势,夹紧尾巴,两只耳朵紧绷着向后张,听着周围的动静,焦虑地拱着小主人的手。


    森芒向亚历山大和其他狗子做出了一个安静的动作,这是他们在家经常做的训练,示意狗子们慢慢后退到蜜蜂没有这么多的地方。


    狗子们不能离蜜蜂太近,万一蜜蜂蛰到它们黑鼻子就不好了。


    但对面那只狼不怕成群凶狠的蜜蜂,它想要在黑熊赶走蜜蜂之后品尝这顿美味佳肴,阳光透过叶隙零星照到它身上,这是一只刚成年不久的狼。


    太年轻,不懂得狼群的规则,擅自离开狼群,甚至还不懂要避开危险的大型动物。


    虽然黑熊比棕熊要温顺,不主动攻击人,但这不意味着它不会攻击其他动物,特别是想从它口中夺食的动物。


    熊大明还是原来的熊大明,森芒已经好久没有见到过它了,它还是原来的模样,不是在吃东西就是在找吃的路上。


    它真的很爱吃。


    在某次这只可爱的黑熊在危难之际救了白劲秋一命后,白劲秋作为感谢时不时会给它送点吃的,但在某个月初他发现这个月才刚开始工资已经被吃空之后,这种行为便大大减少了。


    乃至白劲秋陷入阴谋论,开始怀疑自己被救是因为这只熊记得自己身上炸猪排的味道。


    蜂箱已经彻底被毁,过了一阵子蜜蜂拿这只黑熊一点办法也没有,慢慢散开去寻找新的筑巢地点了,只留下三两只固执地留在蜂箱前打转。


    没有动物会喜欢进食的时候被别的动物围观,但这只狼似乎没有意识到危险,勇敢中带着傻气,还没学会权衡局势再出击,继续傻乎乎地盯着食物看。


    熊大明觉得自己受到了挑衅,黑熊温顺但也是杂食动物,会吃肉,它向对方吼了一声,放下手中的蜂箱从狼走了过去。


    熊的牙齿可以轻易地咬开树皮,也可以轻易咬断狼的脖子。


    黑熊越来越近,狄远赫额头上冒出了冷汗,无论森芒说这头熊不会伤人,他也不相信,他不想冒任何一丝风险。


    狄远赫强硬地扯着森芒往后退。


    狼似乎意识到了熊的攻击意图,想要转身逃跑的时候被有力的黑色爪子扑按在地,在这么短的距离中狼不存在逃跑成功的可能性。


    黑熊挥出了一击,疼痛和濒临死亡的感觉让这只年轻的狼爆发出极强的攻击性,它一口咬上了黑熊右臂厚厚的脂肪层中。


    但这是无效攻击,它的尖牙不够长,黑熊拥有厚厚的脂肪层,这点攻击不痛不痒根本没让它留一点血。


    在密西西比国有经验的老猎手都会这样劝告新人,体量大的熊就算被箭射成豪猪,它依旧能向你扑来,如果你处于自卫射中了一头熊,最好确保它已经停止呼吸再放下枪,不然它可能会趁你放下戒备,把它黑色的熊掌贴到你的大脸蛋上,让你和它一起停止呼吸。


    “如果我们不管,那只狼会死的。”森芒说。


    “不行,太危险了。”狄远赫拒绝道。


    “大明认识我,我给点吃的给它,让它放过那只狼。”说着,森芒吹了一声口哨,把包里的吃的用力抛到熊的面前。


    黑熊听到这些熟悉的尖锐口哨声后停住动作,耳朵动了动,又闻了闻周围的气味,在蜂蜜甜腻的味道之下还有面粉的香气。


    它放开了狼,慢慢走到馒头面前,一口解决掉了一个。


    “大明!”森芒喊了一声。


    黑熊望向了声音响起的方向,接着又闻到了人类远远给它抛过来的食物的香气,它从喉咙里发出一声呼噜声。


    接着又远远望了一眼人类的方向,吃完地上的东西,咬着一旁的蜂箱转身离开了。


    没有再为难这只狼。


    狄远赫松了一口气,他面对的各种突发状况一般都是歹徒或是劫匪,,对象最起码是个人,但在这个假期却被迫多了很多处理其他动物种族事故的经验。


    刚才他大概估测了一下,这只熊大明站起来绝对要比自己的爱车路虎要高。


    因为不是当事人,狄远赫不是很能理解那位护山员和黑熊跨种族的友谊是如何建立起来的,这听着就像是与狼共舞,甚至危险指数要更高些。


    熊走了,狗子们也放下了戒备,时不时发出汪呜的声音。


    半点没害怕面前的狼,因为这只狼已经被熊拍的动弹不得,只能躺在地上呜咽。


    森芒的目光没有办法从这只狼身上挪开,它满身灰色的皮毛中又夹杂着一些黄,像是临近黄昏的天空,灰蒙蒙之中还能看到太阳的余晖。


    它的嘴角流出了暗红色的血液,看着非常脆弱。


    要是面前的人突然给它一刀,它根本无力抵抗。


    但是森芒没有,他脱下了头上防蜂面罩,背着背包安静地走到了狼的面前坐了下来。


    等狼慢慢放下警惕心后,再轻轻摸了摸它的耳朵之后,像是平常为狗子们按摩一样挠了挠狼的肚皮。


    狼抬起头来看着面前的男孩,又望了望他身后的几只狗,过了一会儿后轻轻地把自己的吻部贴到了男孩的掌心中。


    25


    当一个人在和一个陌生的动物相处的时候, 人是能感受到对方会不会攻击自己的,动物同样也能感受到人的意图,人的恐惧或贪婪。


    人是强是弱, 是轻视还是诚恳, 这些态度都能被动物本能地感受到。


    动物与人的相处,其实和人与人的相处是一样的, 都需要察言观色,给予对方尊重, 而不是以万物之主的高傲的姿态把动物看成宠物。


    森芒翻开自己的背包,把里面剩余的馒头拿了出去, 掰成一半喂给了面前受了伤的狼,看它刚才那幅对蜂蜜垂涎三尺愿意舍身犯险的模样,充分证明了这是一只嗜甜的狼。


    幸好包里面除了食物之外, 经常会背着快速补充能量的葡萄糖水,同样带着清甜的味道,只是没有蜂蜜那么甜腻馥香。


    森芒给狼喂了点葡萄糖水, 它刚舔了口后眼睛熠熠发光,连续舔了好几口, 粗糙的舌头把掌心舔得有些红。


    这只狼对森芒十分好奇, 看得出来它是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只用两条腿走路的动物,它对森芒身上的衣服很好奇, 但身上的伤不允许它有太大的动作。


    森芒看着它, 这是一只年轻苗条的母狼,他不确定是不是麦克白喜欢的那一只, 毕竟只见过一面, 不是很分得清楚。


    无论是不是,森芒都不是很在乎,


    现在这只狼趴在森芒面前,低垂着头,安静地嗅闻着来自男孩身上的气味。


    毒辣的阳光被树叶挡住了大半,狗子们放松地扑到灌木丛中试图去抓藏在草丛里的蟋蟀,过一会儿有从里面窜出来,亚历山大半趴在不远处,偶尔目光瞟向小主人,不阻止也不出声。


    估计是觉得自己小主人的风流韵事太多了,只要不是很出格都可以忍。


    狄远赫为了安慰它,给它和喂了点吃的。


    这时候他看到森芒取出了背包里的紧急医疗药物,开口问道,“要我来吗?我学过一些简单的受伤应急处理。”


    “不用,我也学过,我也有经验。”森芒拒绝了,打算按照外公上次的做法给狼做了简单的止血和消炎处理。


    “有经验?阿芒你经常遇到这种事吗?”


    “不只有我一个人遇到。”森芒认真地处理着伤口,“我和外公偶尔上山的时候会遇到受伤的动物,比如说翅膀摔断了一半的蓝尾鸲或者尾巴受伤的狐狸。”


    “是把它们直接带回家里养伤吗?”


    “伤太重就带回家,外公说能不带就不带。”森芒说,“那只蓝尾鸲被外公带回家了,它很可爱,翅膀没好之前还会在我肩膀上跳,不过翅膀好了之后就飞走了。”


    “很喜欢它吗?”


    “嗯。”森芒大概把狼身上受伤流血的部位处理了一下,一边回答着哥哥的问题,“诺亚对它很感兴趣,外公总是很担心某天会在狗房里找到它半边羽毛。”


    “看来它飞走也是意料之中的事。”狄远赫说。


    他慢慢地靠近狼的身边,半蹲下身摸了摸狼的腹部,仔细地检查了一遍它身上的伤势,“都是些细小的伤口,内脏应该没什么大碍,只是腹部有些肿,万幸的是股骨没断。”


    股骨是动物行走和支撑的关键,如果股骨骨裂没及时得到治疗的话可能就会一辈子都跛行,严重的话甚至会出现排泄困难和肌肉萎缩。


    估计熊大明也只是想让这只年轻气盛的小狼长点教训,并没有要置它于死地的意思。


    毕竟熊大部分时间吃的都是素食,换换口味的话会吃点鱼和松鼠,最多也就是袭击野鹿,狼并不在它们的食谱之中。


    消毒水被涂在狼的伤口上,它的身上几乎处处是伤口,即便原本它的身体素质很好,也经不起熊的攻击。


    狼很痛,从在喉咙间发出痛苦的呜咽声,颤抖地蜷缩在男孩的怀中。


    森芒没有办法帮它停止疼痛,只好继续倒一点葡萄糖水给它喝,帮它转移一下注意力。


    狄远赫把它的毛发拨开,检查着伤处,把消炎药膏和止血粉涂在伤口上,顺便把绷带绑好并在结尾处系上一个简易漂亮的蝴蝶结。


    弟弟看着自己大哥手中熟练地绑绷带的动作,抬头看了一会他的眼睛,又把视线转回到狼的身上。


    狄远赫感觉到存在于他和弟弟之间无形的坚冰在这个下午阳光的照耀下开始慢慢融化,他的弟弟并不是不乐于去接受他,他心中一直很清楚,不然他不会无缘无故地向遇难的狼伸出救援之手,他读到了来自外界的求救,并努力伸出自己救援的手。


    他很细腻,很大度,他一直在乎着他身边所有的事物,他在山中经历的事情绝不比其他同龄孩子经历的少。


    他学习到的规则,是山教给他的规则,他不会示弱,但他会在他人危急的时候伸出援手,他比同龄人优秀太多了。


    一整个下午狄远赫和森芒就靠在树下,和这只狼一起晒太阳,看了半个下午的风景,直到红日西斜,鸦雀奔林高噪,山中吹起了凉风。


    远处传来一声又一声的狼嗥,是头狼在呼唤同伴回归。


    受伤的狼看起来好多了,它摇晃了几下站了起来,仰头长嗥了几声,然后它再次低头蹭了蹭森芒的下巴,最后跌跌撞撞地往狼群的地方奔去。


    狄远赫看了看时间,现在回家有些晚了,再晚点说不定会赶不上家里的晚饭。


    现在必须要启程回家了。


    “你累了吗?”狄远赫拍了拍裤子上的尘土上起了身,对还在一旁坐着不愿意起来的弟弟说,“要是累了的话,我可以背你回家。”


    森芒看着大哥伸过来的手,低着头思考了一阵子,最终也伸出了自己的手。


    夕阳的余晖照在他们回家的路上,给他们灰扑扑的衣服上添上一丝金边。


    终于他们赶在太阳余晖消失的前一刻回到了家中,麦克白的伤势已经快好全了,它飞扑到森芒的身上,要不是狄远赫在旁边做了靠垫,肯定会摔在地上。


    但麦克白没有意识到自己做错了,它摇着尾巴在森芒的身边转了几圈,嗅嗅他衣服上的味道。


    狗狗和人一样是社会动物,但它们传递信息的方式却和人类大相径庭,当人或者狗归家的时候,身上会带着从外面回来的味道,这代表着某种信息,告诉对方自己曾经去过什么地方,碰到过什么谁。


    麦克白越嗅越觉得不对劲,它焦虑地在森芒脚边打转。


    这个熟悉的味道明明是自己未来对象的味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自己小主人的裤腿上?


    救命!为什么气味还这么浓烈!


    26


    夜晚的阴影压倒在大地上, 院子中叶影重重,狄远赫推了推森芒,让他先进屋里休息, 他得先去把这两套厚重的防蜂服藏在杂物房中。


    这两天树屋的工程已经进展到一半, 有很多木条和木板随意地排放在角落之中,落叶也几天没扫过了, 狗房向阳的那面墙依稀可见未来花墙的轮廓。


    “阿赫,吃饭了!”屋子内的外公探出头来喊自己的大外孙, “在磨蹭什么呢!”


    “马上就来!”狄远赫拐到狗房后面的杂物房中,把防蜂服藏到不起眼的高架子上, 拍掉手中的尘,这才松了口气,走进家中。


    外公把最后一碟菜端上了餐桌, 盛好了饭,催促道,“手上怎么那么多灰, 快点去洗完手回来吃饭。”


    “很快就来。”


    狄远赫走到了厨房,看到森芒磨磨蹭蹭地担着椅子在橱柜里翻找着, 他站在边上跟着往里面望了一眼, 里面全是调味料和干货食品,“找什么呢?”


    “找蜂蜜, 我记得家里有一罐荔枝蜜, 我今晚想喝。”


    外婆闻言不高兴地咳了一声,“芒芒, 我记得我和你说过吃饭的时候不能喝蜂蜜。”


    “这几天你晚上有做梦, 不适合喝夏天采的荔枝蜜,喝多了会上火的, 如果你想喝的话明早上我可以给你煮蜂蜜花茶。”


    森芒疲惫地趴在厨台上,自己今天原本出门是为了蜂蜜,结果只见到残渣,心情沮丧极了,“可是我想今天晚上就喝。”


    “奇了怪了,怎么今天突然要喝蜂蜜?”外公转过头看着自己的小外孙,“那罐荔枝蜜放在那里半年了都没见你想喝。”


    “因为立秋要来了。”森芒闷闷地说。


    外公看了看时间,这才发觉过几天就是立秋了,“野蜂蜜的项目被撤太久了,我都快忘了。”


    “野蜂蜜?”


    “对啊。”外公挥手让大家坐下,边吃边和狄远赫说起以前的事,“你们一直住在B市所以不知道,葡泸山蜜源好蜜蜂多,政/府曾经设立过一个野蜂养殖基地,结果连续几年遇到被熊盗食蜂蜜,最后项目就吹了,没后续了。”


    “不止呢。”外婆搭话,“栽的果林也被祸祸了,吃树果也就算了,还把树折断了,整个树冠都塌了,还好政/府有补贴,不然损失就大了。”


    “不过山里应该还留有几个蜂农的蜂箱吧?”外公说着,给森芒夹了一筷子他不喜欢吃的蔬菜,“我记得以前白劲秋这个时候会上山采点蜂蜜卖,可受欢迎了。”


    森芒心虚,一不留神蔬菜就被夹进了碗里,他皱着眉头咬了一口,然后偷偷用余光瞟了一眼坐在一旁的大哥。


    狄远赫给了他一个安定的眼神,让他专心吃饭。


    狄远恒今天搭了一天乐高,他特地挑了最贵最好的那款,结果难度高到他足足花了大半天看说明书才看懂。


    一开始原本想等着大哥回来和自己一起干,结果这家伙带着阿芒一去就是大半天,午饭的时候也不见人影,他不得不自力更生,一天下来差点把人累死。


    葡挞和麦克白还在旁边捣乱,那么多积木,真希望两只狗子没有把重要关节藏沙发底或是叼回狗窝里。


    现在已经快九点多了,今天吃晚饭迟了些,导致等森芒把自己洗干净之后就到了他该睡觉的时间,狄远恒忘了自己在他这个年龄的时候是什么时候睡觉的,但他依旧觉得9点半前入睡过于健康了点。


    要知道这个时间点,夜猫子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狄远恒继续坐在一旁拼乐高,工程量太大,估计得拼个好几天才能搞定。


    他瞥了一眼一旁努力睁大朦胧双眼的森芒,看得出来困意快把他击垮了,可惜他还不能睡,小孩微长的发梢还往下滴着水。


    附近只有自己一户人家,要理发的话得专门去镇上理发,麻烦得很。


    听说外公以前贪图方便,曾经提议过给森芒剪个超短寸头(甚至可能是光头),主动买了电推剪跃跃欲试想当一回理发师,当然这个提议被外婆嫌弃技术差没经验,断然拒绝。


    狄远赫刚洗完澡出来,就看见弟弟握着电吹风昏昏欲睡,他的板寸比弟弟短得多,用毛巾随便抹两下,十几分钟内可以自然风干,方便快捷。


    他拿过了弟弟手中的电吹风,把人靠在自己身上,电吹风“呼呼”的热风吹到了对方乱糟糟的头发上。


    森芒睡意惺忪,愣愣望向狄远赫的眼神中没有焦点,动作迟缓地像计算机超负荷运行卡顿现场。


    狄远赫边给弟弟吹头发,边对上了自己另一个弟弟的视线。


    乐高难度不小,狄远恒头疼了一天,望向大哥的眼神颇有些忧怨,“你们俩中午不回家吃饭也不说一声,要不是外婆发现冰箱里少了好些馒头,不然的话她准会责骂你们一顿。”


    “这一天你们两个到底去哪了?”


    “走的比较远。”狄远赫说话说一半藏一半,“阿芒带我去了一个护山员的住处里,我们在附近逛了一下,找了块空地,晒了半个下午的太阳。”


    狄远恒叹了口气,“听着很悠闲很有乐趣嘛,哥你带回来的那只小白狗这几天好活泼,我怀疑它长牙了,老是在咬枕头,几个沙发枕都被它咬出棉花了。”


    “有些积木被它咬得满是口水了。”


    在场最懂的人已经困得迷迷糊糊的了。


    狄远赫没养过狗子,只能凭着常识出主意,“是不是要给它买磨牙棒了?”


    狄远恒耸了耸肩,“我明天问问外公吧,家里狗子那么多,应该还有磨牙棒的。”


    平静的时光持续了一晚上的时间,第二天他们才真正意识到葡挞的青春期到了,不光有磨牙的问题,还有它主动找诺亚打架的问题。


    因为诺亚蹭了它的狗粮。


    不过一大一小两只狗子在凌乱的狗房里面互相叫嚣着,葡挞个子矮,对上比它高好几倍的德牧气势一点也不矮。


    一般情况下,狗子们打架很少动真格,它们的吠叫的声音可能会很大,但一般打架结束时候都不会有狗受伤。


    通过打架,狗狗们才能确立谁是老大。


    葡挞“汪呜~”叫喧着,摆好了战斗的姿势,动作和神态像极了之前看过的狼王之战纪录片。


    诺亚察觉到气氛的不对劲,起身避开葡挞的视线,它自认是一只社交良好的大型犬,不应该与年幼的小型犬起冲突。


    葡挞被它的动作吓了一跳,结果发现这只总是过来抢食的狗子没有直面自己,回避了自己的眼神,葡挞全身的斗志瞬间燃了起来,跃跃欲试地想往诺亚身上扑去。


    甚至用它直勾勾的眼神望着诺亚。


    这在狗狗社交界中,是十分无礼的行为。


    金毛杉莫歪着头,看到这只垂耳小狗崽挑衅的行为,意识到一场冲突即将爆发,身为家里的维/和管家,赶紧挡在葡挞的面前,嗅嗅对方的耳朵。


    礼貌的狗狗会避免直接的正面靠近和目光直视。


    不巧,才几个月大的葡挞还没认真学习过狗狗社交教育,就先学习了狼王课。


    杉莫的劝架没有用,只能用自己的身体挡在两个朋友的中间。


    葡挞无视金毛,气势汹汹地继续想要与诺亚对阵,尖锐中带点奶气的叫声一声连着一声。


    亚历山大远远地趴在台阶上不想加入战斗,麦克白意志消沉,无心劝架。


    杉莫嗅嗅小白狗的尾巴,试图平复这位几个月大小朋友的怒气,邀请它一起吃早餐转移注意力。


    小白狗不搭它的茬,继续凶巴巴地对着诺亚。


    要是今天诺亚输了示弱了,就证明它是能和这几只大型犬平起平坐的小狗崽了!


    葡挞摆好姿势,大声叫了几声壮大气势,发起了进攻。


    *


    森芒揉着眼睛打着哈欠,还没出门就听见了狗子们汪呜叫的声音,狗狗们已经相互之间已经很熟悉了,很少再有冲突打架发生。


    狗狗们刚还是小狗崽的时候,亚历山大脾气好,一般都是它来维护和平,就算是爱玩爱闹,它也不会不管,结果森芒刚开门就发现它躺在台阶上偷懒,假装没看见朋友们的吵架。


    森芒坏心眼地揉捏它的下巴,换来了对方的撒娇。


    战局瞬息万变,小白狗在与大型犬的你来我往不落下风。


    等小主人赶到的时候,双方在场上僵持着,杉莫站在中间抬头向小主人呜咽了两声,摇了摇尾巴。


    森芒看看葡挞,又看看诺亚,他可以称得上是家中优秀的狗语解读大师和训犬师。


    气氛继续僵持着,狗狗们都看向他,听着他的指令。


    森芒走到葡挞面前,用一种又慢又长的手法慢慢抚摸在白色的小卷毛上,这种安抚的手法在兽医院中很常见,葡挞汪呜了两声嗅嗅小主人的手心。


    狗狗们的友谊需要主人用心呵护。


    森芒在左右手上倒了点狗粮,叫着两只狗狗名字,“诺亚葡挞,过来吃东西了。”


    诺亚在原地停了几秒,抵抗不住美食的诱惑凑到小主人的手心中开始干饭,森芒手心小,没一会儿就吃完了,隔壁葡挞还在吃。


    等到葡挞吃完了之后,诺亚拱了拱它,主动在地上滚了滚,肚子朝天,嗷呜了两声,这是主动求和的举动。


    成熟和有魅力的狗狗不需要将其他狗压倒在地上,也可以形成良好的朋友关系。


    一场危机就这样化解了,森芒很满意狗狗们的友谊,打算回屋里吃早饭,外公还在等着给他念书,亚历山大抖抖尾巴,跟在森芒的身后一起进屋了。


    麦克白至始至终都没有参与这场战争,它继续消沉地趴在自己的玩具球面前,自己陪自己玩。


    *


    大片的积云飘在广阔的天空中,它们没能阻挡明媚的阳光,鸦雀在树木之间穿梭,发出愉悦的鸣叫声。


    今天一天的开始是提子面包和一杯甘甜的蜂蜜花茶,浓郁的蜂蜜香气间夹杂着玫瑰花素雅的香气,微微有点烤焦的面包散发着奶香。


    外公坐在沙发上给森芒念着书,“嗅觉是自然界动物感受外界环境的重要知觉,Ackerman在《感觉的自然历史》这本书中曾对人类嗅觉能力有过探讨,人只要发挥一下他的嗅觉,就能知道面前的衣服是男人还是女人穿的,即便他们说自己不行。”


    “女性甚至可以通过气味判断一个人的成熟程度,她能准确分辨出婴儿、儿童、青少年和成年人。”*


    “但我们还是要承认,人类在嗅觉方面的天赋永远比不上狗。”


    “如果说人类专注于风景,而狗则是专注于气味。”


    “狗可以分辨出两亿多种气味,人类只能分辨五百万种,所以它们可以用鼻子去探索世界,有的时候狗狗能察觉到气味需要放大百倍才能被人类闻出来,举个例子,如果你摸过一对筷子,然后两个星期不碰它们,狗狗还能从上面闻到你的味道。”*


    “所以不要对狗狗们说谎,它们能轻易揭穿你的谎言。”


    亚历山大趴在森芒的腿边汪呜了一声。


    森芒心虚地摸了摸它的毛耳朵,给自己强行挽尊,“我知道每只狗狗的气味完全不一样,亚历山大的味道和杉莫的味道完全不一样,是又苦又甜,就像……”


    话说到一半他想不出形容词,亚历山大的味道就是亚历山大的味道,他可以辨别的味道中没有一个与亚历山大的味道一样。


    “那就是亚历山大自己独有的味道。”外公说。


    “我最喜欢它们洗过澡后全都是红浆果洗发水味道的那几天。”外婆说,“闻起来很舒服。”


    外公笑了声,继续为森芒念书,“正如硬币都有正反两面一样,狗子过于优秀的嗅觉能力会让人类十分困扰,比如说它们会对气味难闻的东西情有独钟,包括死鱼、血液和粪便。”


    “相信不少狗子的主人都经历过这种痛苦,但从另一个角度上来想,人类会选择避免接触到自己讨厌的东西,狗子也一样,虽然不想承认,但狗子们可能真的喜欢我们讨厌的东西。”*


    这是一段有味道的谈话,外婆放下了手中的提子面包,打算待会有心情再吃,她喝了两口蜂蜜水润了润嗓子,把这个话题默默转移开。


    “人和狗子总是在互相宽容彼此的,它们也许也在奇怪为什么人类喜欢把花香喷到自己身上,那明明是植物生殖器官的味道。”


    “还有用林獐腹部的香囊制成的麝香,和用抹香鲸肠内分泌物制成的龙涎香。”外公补充道,“我一直很想知道狗子是如何看待人类这种行为。”*


    外婆笑了好几声,“如果要调查的话,询问住在大城市里的狗子应该会比较具有代表性,香水是个巨大是产业和市场,我想它们一定深有体会。”


    “我试过。”森芒回忆起了不好的过去,语气很不高兴,“我把香水抹到手里,那天狗狗们都没有靠近我,包括亚历山大,我拿零食喂它们都没有用。”


    “它们那天都讨厌我。”森芒委屈极了。


    “我记得家里一直都是用同一款沐浴露和洗发水,没变过,狗子应该习惯了才对。”听着这话,外婆皱着眉头意识到不对劲。


    家中几乎不买香水,唯一一瓶是好友送给自己的,是CH家的花香款,那款的气味两人都很喜欢,但因为很少派的上用场,所以束之高阁了。


    “芒芒。”外婆的笑容消失了,“那瓶香水你是不是在书房左侧的柜子里拿的?”


    森芒没敢出声,因为他一不小心把整瓶香水倒没了,为了粉饰太平,还往空瓶里倒入了自来水,放回原位,假装无事发生。


    外婆看到小外孙心虚的样子,已经猜出了香水的惨淡结局,这款香水因为停产已经很难买到了,她很难再买到同款了。


    “森芒。”外婆难得叫了小外孙全名,“这两天你以香水为题,写一篇检讨书给我,字数不能少于250字!明天晚上检讨书要出现在茶几上!”


    森芒难过地抱住了亚历山大,埋到了对方毛茸茸的后背中。


    *


    研究员胡谷添的拍摄器具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两三台摄影机和无人机,他甚至借鉴了国外拍摄的常用套路,求手工匠人制作了一个间谍大石头,方便他们近距离拍摄和研究狼群。


    先不提这块虚假的石头能不能骗过狼群的双眼。


    首要要考虑到的问题是狼的嗅觉不比狗差,它们说不定会闻出这块石头大大的不对劲,而且注意到它是肯定的,因为在狼群常驻的地点,大石头并不多。


    而这个间谍大石头,未免体型过大过突兀了点。


    但凡它们机灵点……


    就会让原本不多的研究经费雪上加霜。


    27


    至于为什么不采用摄影间//谍狼, 原因其实很简单。


    首先,研究经费并不多,要做的精细仿真的话, 经费经不住这么烧, 最后的结果可能也是制作出来一只丑狼。


    其次,就算做出来了, 其实这只间//谍狼可能也活不久,因为狼是一种有等级秩序和家庭观念的群居动物, 成年狼会杀死陌生的狼崽,以保证族群的安全。


    国外制作的有部北极狼纪录片之所以间//谍成功, 是因为一只狼妈妈向它撒尿让它身上有了气味,所以它才能成功加入狼群。


    胡谷添苦恼地叹了口气,经费方面他在努力争取和协调中, 但无奈拨款并不多,只好能省则省,把好钢用在刀刃上。


    现在让他头疼的事情不止这一件, 他这几天和同僚们翻看完所有关于狼的资料,其他人想要从学术的角度来研究这个狼群, 而自己却是想弄一个狼的科普纪录片。


    这个想法所意味的工作量并不小, 即便自己仅仅只想做60分钟以内的科普。


    主题还未确定,脚本还没开始写, 镜头顺序没安排好, 科普解说词也没想好,胡谷添自己一个人当制作人、摄影师、总导演, 说不定还要兼职解说员和剪辑师。


    想要多聘一位摄影助理帮忙, 又穷,聘不起有经验的。


    胡谷添又沉重地叹了一口气。


    他丢下正在写的脚本, 摸了摸那块斥巨资购买的间//谍大石头,问旁边的可怜的学生柏永航,“你想好论文的选题了吗?”


    沉重的心情是会传递的,柏永航两眼无神直勾勾地看着面前的资料,他这段时间都在补课,他以前研究重点主要是昆虫,而非哺乳动物,要重新学的东西很多。


    柏永航抓乱了自己的头发,“我在想能不能从它们的粪便入手,毕竟粪便是非损伤采样,比较方便。”


    “粪便确实能研究很多东西,食性分析、肠道寄生虫、种群数量、群体遗传学都可以,是个不错的想法。”胡谷添鼓励道,“你有很长的时间来完成,也不用太着急。”


    “待会我发几本书给你,说不定对你有帮助。”


    “谢谢你胡老师。”柏永航拍了拍自己的脸让自己振奋起来,被论文支配的恐惧又从心中涌起,但有希望的痛苦总比永无止境的黑暗好,他也算找到新的方向了。


    *


    “你保持这幅苦恼的表情已经保持好几天了。”旁边的研究员常文雪说道,她是这个团队中为数不多的女性,她调侃道,“要是你再多保持这个表情几天,大家都会怀疑你做了半永久眉间皱纹。”


    “有这么夸张吗?”胡谷添苦笑道。


    “当然有。”外公坐在沙发,摸了摸小外孙毛茸茸的脑袋,“经费虽然不多,但还是够用的,我前两天还看到一条同行的新闻,他们可比我们惨多了。”


    提起这个新闻,外公忍不住乐了,“西伯利亚的猛禽研究所在草原雕上放了追踪器,每天发送4条短信,通讯公司会收取费用,结果其中一只雕从亚洲飞去了非洲。”


    “中途因为没信号攒了几个月的短信全发到了信箱中,跨国长途短信每条五块四,每天四条,一共四个多月,那个巨额的花费账单逼得团队网络众筹。”


    常文雪也笑了,“这个新闻我听完笑了半天,还不止那只呢,给动物众筹充漫游费听着好笑,但要真放在自己身上,可能已经哭出来了,果然还是搞通讯和电信行业赚钱。”


    “别隔岸观火笑别人,我们也火烧眉毛了。”胡谷添说,“我算了一下接下来的行程食宿和需要配备的物资设备,杂七杂八算下来,我都想立马回局里向领导卖惨要多点经费了。”


    “话不相瞒,我还问过电视台想不想和我们合作一起出部科普生态纪录片。”


    “要是他们同意了,我们这儿的经费就充裕了,还有有经验的制片人和摄影师会加入我们,说起来,我一直为谁来说解说旁白的台词而苦恼。”


    “不过如果让我的塑料普通话上场的话,收视率一定会大跌。”


    “……毕竟人不是万能的。”外公难得留意了好友的口音,颇为认可,“电视台那边怎么回复?”


    “他们没同意,说这个季度的节目计划已经安排好了,很难抽出人手过来。”


    “真遗憾。”外公叹道。


    森芒抱着沙发上的小方枕,看看各有忧愁的众人,用他还没变声的童声提出建议,“我可以说旁白。”


    “谢谢你小芒果。”胡谷添说,“你有这颗心我已经很高兴了。”


    *


    随着自动化信息化技术发展,野生动物监测也有很多新技术运用到实践中,包括红外相机拍摄动物夜间行动,GPS追踪技术定位动物坐标和DNA条形码技术。


    胡谷添很想把能安排的都给自己的团队安排上,可惜资金不足,只能克服困难,努力上路。


    “现在狼群主要活动在山脊和沟谷之中,那边食物挺充裕的,野兔野鹿都能找得到,我们得在附近找个地方放置我们的物资和设备。”


    “晚上的时候也能让人在里面休息。”


    胡谷添边说边清点着手头上的物资,采集样本需要用到的采样盒和密封袋,驱虫驱蛇药,几个追踪器,数量不多的红外相机,两台摄影机,一台无人机和最后的大石头间谍摄影机。


    多多少少都算上的话,几十斤是肯定有的。


    一张崭新的葡泸山地图放在了桌面上,森芒对比着自己手头上被叠得皱巴巴的地图往上面标注哨所地点,时不时还要眯着眼思考自己之前写得歪歪扭扭的字到底是什么字。


    森芒拿的笔是油性笔,外公拿着一次性酒精棉片,看他哪个字写错或是写不好就抹掉让森芒重新写。


    有的时候一连写三五遍还是丑样子,外公不得不翻出手机找端正的硬笔书法体给他对着写。


    “写字要一笔一划端端正正,横比划不要什么角度都有。”


    “要笔直,不能写成波浪线!”


    外公难得在这一刻懂得了自己妻子的苦处,文化教育真的很有必要,不说一定要把字练成是大师写的那样,至少也要自己能看得懂,别人看得不费劲。


    这是门长期的功课,指望不了今天速成。


    最后外公不得不自己亲自做示范,虽然他写的字很一般,但能看得过眼,他重新拿了一份新的地图一笔一划教森芒。


    标注地图结束后,几个人围着地图同时看着屏幕上狼群的大致坐标,分析着决定在哪个哨所安放物资,和决定在哪里放置红外摄像机,以便监察狼群夜晚动向。


    在峡谷附近离得比较近的两个哨所,两者相隔不远,但都比较小。


    外公看着这分量不轻的行李,想了想待会要走的路,“我去叫上阿赫阿恒来帮忙,这样每个人的压力没这么大。”


    这一整天众人都忙活在安置红外相机和住宿地点了。


    麦克白在今天终于被允许出门了,它欢呼地扑出了大门,跑出老远的距离后终于察觉自己的小主人根本没跟上,又夹着尾巴跑到森芒蹭他的大腿。


    延长的峡谷和蜿蜒的河流都沐浴在阳光的照耀之下,灌木长在山脊之中,山连山,山迭山。


    狗狗们跑着过乱石丛,一路跑过森林,森芒吹着哨子在后面尾随。


    森芒甚至没有背他的小背包,狄远赫帮他背了,反正身上已经负重十几斤了,不在乎多这一个小背包。


    夏天的阳光总是那么充足,这点很好,胡谷添很满意,这意味着拍摄光线充足。


    光线对于拍摄来说是绝对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元素,为什么非洲野生动物的影片都在东非空旷大草原上,原因很简单,大象、犀牛、长颈鹿都在明媚耀眼的阳光下漫步。*


    充足的光线可以将它们细微的神态和动作展现得淋漓尽致。


    想想也知道出片效果扛扛的好。


    胡谷添在哨所中放好设备之后,就打算在狼群经常经过的森林之中安放红外相机,因为数量并不多,所以每个的位置都要再三琢磨。


    森林是它们觅食的场所,一般野生动物会喜欢在森林边缘附近活动,林缘附近地形开阔,同时也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遇到危险往森林里跑活下去的机会也大。


    所以森林必须放置一些。


    狄远恒本身对摄影就有些兴趣,他没接触过红外相机,对这个要绑在树上的迷彩相机非常感兴趣,摆弄了好一下。


    胡谷添对这家伙能不能拍到素材都存疑,毕竟设备太少,拍摄的范围也小,森林的小路多,谁知道狼群会不会闻到气味后拐道而行。


    他希望最好是在拍摄期间能取到材,但这个纯粹靠运气。


    峡谷中传来葡子江流过礁石间的淙淙声,风吹过森林的边缘发出的飒飒声,狄远赫抬头看到了山岭间裸露出灰扑扑的岩石。


    森芒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其他人在附近走走观察地形地势,寻找着栖息在这里的野生动物。


    “胡老师,你在找什么?”狄远恒问。


    “找狼的脚印,脚印多就意味着狼经常活动经过的路,它们一定会进森林找吃的。”胡谷添指着地上的痕迹解释道,“这里附近有野兔狍子和野猪。”


    “想要拍到狼,相机的位置就要仔细放置,它们说不定会走得很快,不会停下来等你几秒给你拍照。”


    “所以。”胡谷添比对了树木之间的距离和高度,终于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地点,“这棵树粗些,就算刮风下雨也不会倒,从这个角度拍过去既能清晰地看到这片小空地上的动物,又没有多余的树叶阻挡。”


    “相机拍照方向要和狼的行走路径方向一致,而不是垂直,相机放太高太低都会影响拍照想过,而且不能放得太明显。”*


    “太明显万一被动物弄坏了没法找赔偿,耗精力不算什么,主要是耗经费。”


    “宁愿前期多费点功夫,也不要后期费钱。”


    “……”狄远恒觉得这话听起来很有苦中作乐的意味,他摆弄着手中的红外相机,“它怎么设置,能拍的清晰吗?”


    “当然可以。”胡谷添很高兴有对摄影感兴趣的年轻人给自己来询问自己,“国内红外相机监测已经搞了很多年了,前一段时间还出版了影像专辑,我买了两套回家收藏。”


    “里面的照片拍得很棒,拍到很多珍惜少见的动物,那种放松的形态和背后秀美的景色是动物园里很难拍到的。”


    “有好几张照片还印在了九州地理杂志的内页,哪天有空我回家带一本给你看看。”


    说着,胡谷添站起身看着地上的杂草和青苔,又抬头看看湛蓝的天空,“真希望有天我的作品能登上地理杂志的封面。”


    狄远恒也随着他的视线看向天空,想起了自己放在柜子里的单反,自己拍摄的照片能登上出名杂志确实是一件特别有成就感的事情。


    自己也听过好几节摄影培训班的课,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


    “哎阿恒、阿恒!”胡谷添叫了好几声才把狄远恒叫回神,“帮我按住相机,我把它固定在树上。”


    “来了!”狄远恒赶紧把拉远的思绪收回来,“相机参数要怎么设置?”


    “连续3张拍照和15秒录像。”胡谷添吹了吹相机镜头上的灰,“设置模式是被动式,当恒温动物的体温和环境温度产生温差,就会触发相机拍摄。”*


    “这对拍蛇是不是没啥效果?”狄远恒开玩笑道。


    “没错。”胡谷添扬了扬眉头,拍拍狄远恒的肩膀,“冷血变温动物暂时不在考虑范围内。”


    “毛茸茸的哺乳动物明显更可爱,这个问题就让研究爬行和两栖类的人苦恼去吧。”


    忽然一只灰褐色的野兔从灌木丛蹦了出来,几步闯进了红外相机的拍摄范围内,它抬头对上了几个人类的目光。


    狄远恒吓了一跳之后向它吹了声俏皮的口哨。


    兔子东跑西窜想要跑回灌木丛里差点就可以成功逃脱了,被胡谷添拦住去路,一只手从背后提起兔子的后颈,被迫耻辱地拎到相机面前拍下丑照。


    兔子瑟瑟发抖,尖叫地挣扎了几下,发现没用之后停止了尖叫,屏息不动,两只长耳朵紧紧贴到脊背上,瞪大了眼睛四处张望。


    狄远恒能清晰地看到它小小的三瓣唇紧张地一直在抖,他忍不住拿出手机留影纪念。


    “这只兔子太年轻太鲁莽了,后腿的肌肉还没长好,很容易被捕食者吃掉,再加上现在大白天的就敢出来晃荡,幸好今天遇到的是我。”


    胡谷添恶趣味地拽拽它的短尾巴之后,笑了好几声后把它放回了灌木丛中,“我不吃兔肉,但是我真的喜欢抓兔子的感觉,回家找妈妈吧。”


    兔子刚落地咻咻撒腿就跑没影了。


    胡谷添甩甩手中的灰尘,“一般野兔会是在黄昏或者凌晨活跃,这个时间段比较安全,大不列颠有句俗语叫三月的野兔,意思是兔子交/尾时,雄兔会忘了自己有多弱小,它们为了求/偶会用后腿踢敌人,猛一点的兔子会把敌人蹬出血。”


    夏日之中,蝉还在聒噪地鸣叫着,已经一两个星期没有降过雨了,森林中的落叶堆了厚厚的一层。


    如果说找一个展现葡泸的动物,可以是野兔、山鹰或是狐狸,为什么非得是才迁徙过来不久的狼群?


    “胡老师。”狄远恒问道,“为什么拍摄的对象一定要是狼呢?”


    胡谷添说,“因为狼和人特别像,我在它们身上看到了人类自己。”


    “在狼群之中,所有成员听从经验丰富的头狼指挥,头狼作为大家长以身作则承担责任,做出有利于族群的决定,享有至高无上的尊重,同时狼群紧密协作、令行禁止、互帮互助,在草原上狼群的通力合作可以猎杀几百斤的野牛。”


    “很难想象,狼群会照顾年老或者生病的成员,直到它们康复或者死亡。”


    “虽然第一眼看上去,黑猩猩比狼看上去更像人类,但是灵长目雄性不会照顾后代和年老的同类,人类和狼群是如此相似。”*


    “所以人类没有接纳猴子,反而接纳了狼进入我们的生活。”


    温柔炽热的夏风吹过峡谷,狄远恒听见自己的心在胸腔中怦怦跳动,他回想起自己弟弟和狗的相处,心里想,这个理由确实很充分,而且足够浪漫。


    他想起放在客厅中书本的那句话。


    谁能不嫌你贫穷,不嫌你丑陋,不嫌你疾病,不嫌你衰老呢?谁能让你呼之则来,挥之则去,不计较你的粗鲁和无理,并无休止的迁就你呢?除了狗还有谁呢?*


    狼、狗和人,他们找到了彼此,注定天生一对。


    28


    “要不以狼群的生活习性和群体行为为主题如何?”洪誉雄给好友提出建议, “我记得脚本啥的你还没开始动笔写?”


    “我相信很多人会对这个很感兴趣。”他说。


    狄远恒对他们聊的话题很感兴趣,他清清嗓子,模仿着纪录片开场白的口吻说道, “有一个物种从远古开始就伴随着人类的成长, 它们在危机四伏的世界里守护着人类的孤独*,它们虽然没有和人类相同的血缘, 却有着极为相似的生活习性和丰富的情感 ,它们是生活在荒野的狼, 它们是睡在我们沙发上的狗。”


    狄远恒即兴发挥后,周围一片静寂。


    他尴尬地岔开话题, 半蹲下身假意察看着绑在树干上的相机,“额这个电池多久换一次?”


    胡谷添一脸发现宝藏的眼神看着面前的年轻人,“没想到你文采这么好, 有兴趣过来和我一起写脚本和解说词吗?”


    说着,扬扬手中只写了半页不多的本子,“我还想着写完解说词后找你外婆润色, 现在看来不需要多麻烦,你完全继承了她的才华横溢和文采斐然。”


    胡谷添拍拍狄远恒的肩膀, 询问他, “阿恒你是什么专业的?文科的吗?”


    “没有,我读金融。”狄远恒回答。


    “真可惜。”胡谷添说, “那有兴趣加入我的团队吗, 虽然钱不是很多。”


    *


    狄远赫正在哨所旁边帮忙收拾和清理着里面的灰尘和杂物,哨所里面只有简简单单一张床和桌子, 没有水龙头和电。


    屋子里暗极了, 玻璃窗上堆了一层厚厚的灰,透进来的光线被这多年的灰尘阻挡在外, 狄远赫戴着口罩拿着布把灰尘一点点抹干净。


    狄远赫用手臂擦去额头上的汗水,把窗户弄干净之后,屋子内瞬间明亮了几分。


    要忙活的事情还很多,他帮忙在哨所外搭了个小灶台,方便烧水和做饭。


    还顾及到晚上这儿可能要住人,从桌子的抽屉里翻出了十几年前老款式的煤油灯。


    调节火焰的金属卡口有点锈了,但还能用。


    外公在屋子外面撒了些驱虫驱蛇草药,干完之后找了小高坡拎着望远镜观察周围大型动物的踪迹。


    可能被狼踩过的草窝子早已回直,树木在贪婪地吮吸着夏天灿烂的阳光,把它们转化为糖分,储存到身体之中。


    啮齿类动物在森林和峡谷中穿行,无数只蝉在这个夏日从地下蛹洞里爬到枝头,贡献出持续一个夏天的演唱会后死去。


    蛐蛐偶尔会来砸场子,它们用翅膀发出嗡鸣的歌声,打断演奏,林雀在叶间和草丛中飞腾,享受着午后音乐的同时干饭。


    狄远赫终于结束自己身上的活,三两个研究员对他特别感谢,临走前还塞了个苹果让他休息会。


    他去葡子江边洗干净了手和苹果,拿着小刀切了一半,走到外公面前递了半边苹果过去。


    两个人一起看着山中的风景,耳边是风拂过的声音。


    “今天是万里无云的一天。”外公说,“和过去的几天没什么变化,但我能感觉得到山中准备入秋的细微变化,下午天空会变得更蓝,风声会变得更响,这个时候的葡泸真的很美。”


    “但看着这个风景我很难过,因为这一季快要结束了。”


    狄远赫不知道怎么接他的话,只能沉默着没有出声。


    “阿赫。”外公抬头看着自己的大外孙,“我记得你刚上高中那会儿比我还矮一些,转眼之间你就已经比我高一个头了。”


    “你爸妈离婚六年了我没有见过你一面,直到这个夏天,虽然只短短跟你生活了很短的日子,但我感觉从没有和你分别过,你是一个好孩子。”


    “我了解你,我又没有那么了解你。”外公清清嗓子,掩住自己有些哽咽的声音,“我那时候强硬地同意了你父母离婚,不幸福的婚姻让我的女儿受尽折磨,我不愧对你父母。”


    “但我愧对你和阿恒。”


    “我和你外婆缺席了你步入成年的那几年,我们没有参加你的成人礼,我没有在你需要帮助和指点的时候联系你,我不知道你这几年有没有受过委屈。”


    “我知道,我现在弥补可能已经晚了,你现在也已经不需要我们了。”


    “但我、你外婆和你妈妈一直都爱着你。”


    狄远赫说,“外公你不必和我说这些,我理解爸妈和你的苦处,我不想被内疚或是怨恨的情绪束缚,我们永远是一家人。”


    在家中,外公很少和狄远赫单独谈心,现在他们在山脊森林之中,在一切都宁静下来的时候谈心顺理成章地发生了。


    “时间过得太快。”风吹过外公半白了的头发,脸上的皱纹清晰可见,“我和你外婆的时间不多了,如果太多误会不解开,我怕以后我没有机会再解开了。”


    “我老了,有些事情我已经没办法办到了,我要为未来考虑。”


    “阿赫,你是大哥,你知道我一直很担心芒芒,他还小,十年之后他才会成年。”他说,“人生没有多少个十年,我和你外婆都陪不了他多久。”


    “也许这个十年可以,那下一个呢,再下一个呢,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这么久,我也不知道意外会哪天降临。”


    “我需要你,他也需要你。”


    “芒芒是个需要保护的孩子,父母给不了他安全感,如果我和你外婆去了,他就只剩下你和阿恒了。”


    “我很害怕把他一个人留在这里了,如果真到了那时候,他该怎么办呢。”


    “阿赫,这可能对你来说很不公平……”


    狄远赫看着葡子江水慢慢地流淌过峡谷,它映照着天空的倒影,淅淅沥沥的水撞礁石的声音,他知道上面的青苔不久之后又会化为泥土被江水带走。


    “没有不公平,我喜欢他依赖我的感觉。”狄远赫说,“我记得他刚出生的那天,我从学校赶去医院,看到他待在保温箱里安静地睡觉,那天起我就意识到我是他哥哥。”


    “只要他需要,我就会在他身边。”


    “森老师——”一个研究员站在哨所前喊话声打断了谈话,“森老师,这儿有个问题需要您来瞧瞧。”


    “来了。”外公悄悄抹掉了眼角的泪,把望远镜递给了狄远赫,“我一直都为你骄傲。”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谈话虽然被打断了,但谈到这里就可以结束了。


    狄远赫抬头迎面吹着风,阳光照在山林之中,也照在他的脸上,他深呼吸了一口闻到了山林中浓郁树木的香气。


    湛蓝的天空中几只山鹰在盘旋飞翔,衬得天空更蓝更明亮了,他心里想,天空好像也比之前的更加蓝,风确实比一两个星期前的风要凉爽了。


    但距离夏天的结束还早得很。


    *


    森芒不知道外公和大哥的谈话。


    他坐在森林其中一棵树底下,太阳光斑透过叶隙照在他的右肩上,风的吹动让光斑游移在他和亚历山大之间。


    这儿离哨所有些远,周围只有他一个人。


    森芒他随手折了片叶,放在嘴唇边上吹起单调的曲子,享受着一个人的孤独。


    通常他吹的曲子都不在调上,听起来和原曲大相径庭,再加上教他的人都是有点年纪的人,流行音乐统统不会,只会那些老掉牙的歌。


    森芒甚至在忘曲的时候还会自创曲目,反正听着都不怎么对头就是了。


    吹累了就随手把叶子扔到地上,森芒打了个哈欠帮亚历山大梳理着后背的毛。


    亚历山大时不时会嗅嗅男孩的手臂,舒服了还会把自己的爪子放到男孩的肩上,用粗糙的舌头舔一口对方的下巴。


    其他狗子们撒欢地在森林杂草中跑着,看到蝴蝶蚂蚱有兴致的话还会追上好一会,追不上就顶着几片落叶回来找小主人摸摸。


    在森林里,夏天活动的动物总是比冬天多很多,蚂蚁在落叶中爬行,头顶上树冠浓郁,层层交叠,树叶在这个时候已经成熟了,从春天萌芽的嫩绿浅绿变成夏天墨绿和深绿色。


    在树叶形成的浓密冠层中,光合作用达到最大功效,二氧化碳和水在夏日的阳光下转化成糖分被储存起来,为未来寒冷的冬天做准备。*


    麦克白在这时候显得焦躁不安,它对叫得聒噪的蛐蛐一点也不感兴趣,翕动鼻翼捕捉着地上的气味,不断地左右嗅闻着。


    因为风向不对,它没有很快判断出它想要找的东西在哪里。


    “麦克白,你在干什么?”森芒心中涌起一种不好的预感。


    麦克白假装听不见森芒的召唤,继续嗅闻着落叶上早就消失不见的足迹,那股气味落在落叶上,留在树根和青苔上,它穿过灌木丛,仔细观察的话能在泥土上发现刨挖的痕迹。


    “麦克白!”森芒再次喊道,“你的伤没好多久呢!”


    “汪呜~”麦克白还是没有回头看男孩一眼,它微侧着头,立定原地听着风的声音,然后一个急转身顺着狭窄的小路跑没影了。


    “麦克白!”森芒赶紧追了上去。


    小主人的多次呼喊没能让这只心野了的狗狗回头,小道很窄,勉勉强强只够一个人通行,森芒拨开挂上青涩果实的灌木丛,小跑跟了上去。


    其他狗狗们抖抖耳朵,也跟了上去。


    突然,远处到小腿高的草丛中有灰色和黑色的物体动了动。


    森芒刹住了脚步,甚至往后退了好几步,他知道那不是麦克白,他记得家里每一只狗狗身上的所有细节,他知道麦克白躺下的什么形状的。


    要知道,如果一个人长期和一种动物打交道,就会具备掌握它外形特征的能力,无论是它在散步还是在休息,甚至不需要看到全貌,一个侧影或是细节,都能让这个人迅速做出反应和判断。*


    麦克白要找谁,森芒很清楚麦克白一定能找到。


    在家里把它的玩具藏起来根本没用,麦克白的追踪能力很强,它不需要半个下午就能翻出来。


    为此,外公常常感慨道,麦克白是当警犬的好苗子。


    当然经过这件事情之后,外公再没这么说过,麦克白追踪能力好,但服从性太差,警犬要是出现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出去遛弯找对象的情况,下场只有一个,被解雇。


    森芒往四周望了一圈,没找着麦克白的身影。


    远处的草丛中隐约传来嗷呜的幼崽的叫声,森芒眨眨眼睛,又退后了很长一段距离。


    野外生存须知:


    不要轻易靠近野生动物的幼崽,除非有以一挑十也不落下风的把握。


    亚历山大在后面咬住了森芒的裤脚,森芒挠挠它的下巴,带着狗子们回到树多的地方。


    在空旷平地狼猎杀动物要比在阻碍繁多的森林中简单的多,退回森林是个不错的选择。


    森芒退到了安全的位置,翻上了一棵高树,和狼群遥遥相望,互不打扰,狼群没有闻到他们的气味,他们现在很安全。


    要是没看见角落里发现麦克白混在狼群中的话,森芒的心情会更好。


    麦克白甩着尾巴慢慢接近了其中一只母狼。


    那只母狼看上去很眼熟,它身上绑着绷带,原本白色的医用绷带已经变得灰扑扑的了,从她灵活蹦跳行走的模样看来伤势已经好大半了。


    绑在身上的绷带成为了累赘,麦克白围在它的身边,咬开它身上的蝴蝶结,母狼咬着这团乱布慢慢把它们从身上解开。


    是那只嗜甜的狼!


    森芒记得它把吻部贴到自己手心的感觉,也记得它那双像琥珀一般晶莹剔透的眼睛。


    森芒靠在树的主干上,想着这次因为事情太多,忘了浑水摸鱼把家里的荔枝蜜捎上,让这只英勇愿意为美食献出生命的狼尝尝蜂蜜的味道。


    狼群里的狼不多,也不算少,但是狼和狼有点难分辨。


    除了那只母狼之外,他只记住了头狼。


    那只威风凛凛的头狼站在群狼之前,灰色的皮毛如同月光下波光粼粼的葡子江江水,周身的气势平静沉默而强有力。


    不需要记住它的模样,只需要找到狼群的中心,那就是它。


    和狗待久了,森芒没有畏惧过狗,现在也没有畏惧过狼,在森芒看来狼群里的狼和自家养的大型犬差不多,都是狗狗,当然有的可能是超大狗狗。


    书上说,和任何动物相处时都要保持勇气和冷静,它们虽然不会人类的语言,但它们能感受到人类的情绪。


    狼眯着眼睛把头搭在石头或是同伴毛茸茸的后背上,只有头狼站在高处的瞭望岗上注意着四周的动静。


    除了头狼,狼群中没有狼留意到有个男孩在注视着它们。


    森芒远远地看着那只头狼,它真的长得很漂亮,在夏日的阳光下显得光灿灿的毛发,如果忽视它警惕的双眼和时不时发出的低吼,这个遥远的会面会显得更和谐友好。


    麦克白被爱情冲昏了头脑,即便暗恋对象根本没表现出接受它的意思也斗志高昂,乐呵呵地摇着尾巴跳着步子,向暗恋对象释放自己的魅力。


    还时不时蹭蹭暗恋对象的尾巴。


    头狼注意到这只狗子又来了,作势低吼着俯冲向入侵者,麦克白反应得很快,小小撕咬了几下夹着尾巴倒躺在地上,迅速投降。


    等头狼离远些之后,又故态复萌,骄骄傲傲地和暗恋对象贴贴。


    森芒回想了一下那部《成为头狼的正确姿势》纪录片的示范好像并不是这样的,他板着脸,又一次见证了自家狗子被拒现场。


    头狼在敷衍驱逐了麦克白好几次后,终于懒得理这只小笨狗了。


    麦克白发现了这点,学着一旁其他狼那样慢慢靠近头狼,舔舔了对方的嘴角,然后被痛殴了一顿,夹着尾巴跑了。


    头狼心里清楚,打斗是十分耗费体力的,可能打到最后两败俱伤后获得的收益都不值得打这一架,它们的谋略并不比人类差。*


    *


    一声狼嗥在峡谷中响起,与此还有一头公鹿受惊发出的呦叫声。


    头狼随后也仰头,用自己的长声嗥鸣回应着同伴,它的声音不断地在峡谷中回响。


    一头公鹿冲了丛林里冲了出来被迫撞入了狼窝中,后面的狼把它驱逐出了丛林之中。


    今天是狼群的狩猎日,这头鹿是它们这两天的美餐。


    要是它拼命冲入森林之中可能还有一线生机,但是返回森林的路已经被堵死了,它前面是狼,后面也是狼,它已经被包围了。


    狼的进攻不是凌乱毫无秩序的,它们有着自己的分工,每只狼都有自己的任务。


    一只狼负责保护幼崽安全,一只狼负责把猎物赶到族群设下的陷阱之中,还有几只不断地追咬,逼迫猎物按照它们设想的路径行动,直到头狼发出最后致命的一击。


    公鹿惊慌失措地来回在狼群之中躲避着攻击,有一只经验不足的狼想要从后方发动攻击,被公鹿拼命反击,前蹄高高抬起踩到了狼的背上。


    一声摄人心魂的呼嗥声再次响起,是头狼的呼唤。


    狩猎之中,蹄类动物会懂得如何反击,它们强健的后腿肌和坚硬的蹄子配合如果能一击踹中狼的肋骨,能瞬间使对方骨折,这种伤很难医治,长时间的伤痛会让它们身体虚弱,最后狼甚至无法用牙齿咬开猎物。*


    狼不甘心,另外一只狼擦过了它的肩部,“嗷”地一声催促它,它不敢鲁莽了,蔫蔫地回到了狼群之中。


    蔚蓝耀眼的天色见证着这场狩猎,这片大地上每天都在上演生生死死,飒飒的风声没有掩住即将胜利的嗥叫声。


    森芒看着头狼紧紧地贴着猎物奔跑着,强健发达的后腿向下一蹲,瞬间在空中高高跃起,露出了自己尖锐的獠牙猛然间扭头咬住猎物的咽喉,将猎物一击毙命。


    成年狼的咬合力是狗咬合力的两倍,可以达到150千牛,合计每平方厘米1.5吨的力。*


    血流从它的獠牙上滴了下来,红色染红它的嘴角,头狼伸出舌头舔去一半血液。


    它抖了抖身上的毛,褪去了刚才富有攻击性的那一面,步态优雅地走向自己的族群,幼崽们兴奋地围着它转了两圈,头狼温柔地舔/吻着幼崽的脸和耳朵。


    这只头狼拥有率先享用战利品的权力,但它选择了先让其他成员填饱肚子,自己懒洋洋地趴在石头上休息。


    午后的风吹过它的短毛上,它半眯着眼,任由幼崽在自己身上踩踏和打滚,一点也不介意它们用乳牙咬自己的耳朵。


    它太有魅力了,森芒根本没法把自己的目光从头狼身上挪开。


    如果说亚历山大像是在黑暗之中给自己拥抱,为自己指明方向的北极星骑士,那这只头狼就像是隐藏在夜晚之中的身披漆黑战甲,踏着血污保护群星的无名剑客。


    它们的灵魂如同钻石一般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29


    29.


    “让我想想这个大块头应该放在哪里。”胡谷添把这块间谍大石头放在背包里了, 拿着望远镜和狄远恒一起讨论着周围可以放置的位置。


    首先,摆放的位置杂草和灌木丛不要太高,最好就是没有, 同时要保证充足的光线, 这样拍出来的效果才会好。


    其次,不要放在葡子江旁边, 万一拍摄对象兴致大发,一脚让它滚进奔腾的江水里, 胡谷添保不准真的可能下去捞。


    再次,也不能把它放到高坡上, 理由同上,滚下来可能更惨,直接死无全尸。


    最后, 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摆放的地方一定是要近距离和长时间接触狼群的地方,不然就是放了个寂寞。


    这地点真难挑, 愁得胡谷添一不小心拔下了几根头发。


    而且可能今日并不是放置大石头摄影师的好时机,他们还没确定狼崽的居所, 按道理来说, 在狼崽还未成年的时候,狼群会尽量避免长距离挪窝。


    这就意味着, 如果把摄影机放在狼窝附近, 拍摄到好场景的机率将会大大提升。


    如何安全地、不留痕迹地把摄影机放置好,这是个问题。


    狄远恒能远远地听见狼群高亢的吠叫声和嗥叫声, 这曲大合唱并没有吓到人类, 每个人手上都配备了防狼喷雾和防狼武器。


    它们是森林食物链的顶端,一个强大又危险的存在。


    没有人会放松警惕。


    它们是狼, 狼是食肉动物,吞食其他大型哺乳动物是它们的专长,它们成群狩猎,它们能轻而易举扑到比它们更重更大的动物,其中也包括人类。


    人类是狼的猎物,狼也是人类的猎物。


    幸运的是在狼的食物排行榜上,人类排在特别靠后的位置,啮齿动物的排名都要比人类要高。


    但谁都不能保证意外会不会发生,因为就算排名后,也是在排名榜上有大名的。


    谁都不会保证意外会不会落到自己头上。


    胡谷添倒是很勇,一点也不怕狼,事实上他曾经和国外的拍摄团队一起拍过狮子的广告,狮子从小被驯养过,还算听话。


    为了拍摄狮子奔跑的画面,摄影团队想了个主意,是在车的后面绑上牛后腿肉,那时候时间紧急借不到合适价格的车,只能翻出山地脚踏车。


    “咔”的一声,拍摄开始,胡谷添在面前疯狂踩脚踏板,车后轮在沙地中卷起风暴,狮子闻着牛腿肉的香味在后面狂追。


    下车的时候,胡谷添觉得这辈子他都没开过这么快的车,时速虽然远远比不过远在家中的小破轿车,但比较不需要看车速表的多少,心灵上快才是真的快。


    胡谷添已经忘了自己当初有多累了,只记得那几天晚上睡觉都睡得很香。


    拍摄四周,两头狮子吃掉了15匹死马,他领的工资翻上一倍都不够这两头狮子吃饭。


    有经历了几次这样的拍摄之后,胡谷添心也大了,该防范好的防范好,身体素质不要落下,其余的都是小事。


    *


    “要找到符合这四个要求的地方太难了,几乎找不到。”狄远恒说,“不过我有一个地方可以推荐。”


    “我在那个地方拍过,效果还很不错。”


    “你拍过?”胡谷添问道,“啥时候拍的?在哪里?”


    “上回麦克白受伤那会儿拍的,就在那边森林的边缘处。”狄远恒指了个方向,“从这个角度拍照的话不会逆光,背景也很棒,转镜头还能拍到山岭的石英岩和沉积岩。”


    “不过就是有个缺点,它离葡子江很近,百来米左右,收音可能会受影响。”


    “你学过拍摄啊?”胡谷添摇头笑了两声,“我们俩聊了一下午,你咋都没提起呢?”


    “技术太菜,没好意思说。”狄远恒掏出口袋里的手机,展示了一下锁屏,“不过这张拍得不错,也是在这里附近拍的。”


    话中还带着几分得意,“怎么样,我弟弟可爱吧?”


    胡谷添接过他的手机,照片中的小孩子回头望向镜头,狗狗们站在他的身边,漆黑柔软的短发贴在他的脖子上,清澈的眼睛中倒影着蔚蓝的天空,展现出一种耀眼的色彩。


    山川峡谷成了背景。


    胡谷添看了好一会,点头,“这张印出来,搞个相框挂在墙上,拍的真的很好。”


    “以后多拍几张,组成一个相册,等他长大之后把相册当做生日礼物送给他,他一定会很开心。”


    “我就是特别后悔,小时候拍照太贵,只存有几张丑不拉几的证件照,生活照一张也没有,现在上年纪想回忆一下童年,结果发现过去太久了,早忘了自己小时候长什么模样了。”


    胡谷添爽朗地笑道,“不留几张自己年轻可爱的照片,别人就只记得我现在老黄瓜的模样。”


    “特别是像小芒果现在这个年龄,一天一个样,等他长大再想拍他现在的模样就难了。”


    狄远恒想了想自己弟弟两岁是走路摇摇晃晃的模样,又想到他现在五秒爬树的武功功底,十分认可地点点头,谁知道自己弟弟未来会长成什么模样呢。


    弟弟刚出生那会,连哭都带着奶腔,乖得要命,现在已经成为了山中一霸了。


    真是世事难料。


    “我除了拍照片外,还拍了麦克白和狼群打架的视频。”狄远恒耸耸肩膀,拿回了自己的手机,“不过阿芒不太喜欢我拍的视频,因为在视频的最后麦克白伤太重了。”


    “能给我看看吗?”胡谷添有些惊喜,“国内几乎这样的视频,野外的狼太难拍了,单凭一个人很难办到,国外几乎都是团队拍摄的。”


    狄远恒忍不住又点开锁屏看一眼自己的弟弟,“手机上没存,你想看的话我可以拷一份给你。”


    “行。”胡谷添说,“我们先找个地方远远地瞧上一眼,那边安全了我们再去放相机。”


    *


    麦克白玩够了,今天它的暗恋对象还是对它不冷不热的。


    森芒没有资格生它的气,因为他也很喜欢了这群狼中的头狼,为此心虚地给亚历山大按摩多了好几分钟,生怕对方看出来。


    那只母狼吃饱后,慢悠悠地离群,走到葡子江边一边喝水,一边清洗着自己被弄脏了的灰毛。


    麦克白没有吃狼群捕来的猎物,它单纯地跟在母狼身边,离开小主人小几个小时之后,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忘了些什么。


    一只狗狗能忘些什么?


    不过是一不小心把他主人忘记罢了。


    当然,让它想起来的可能是它有点饿了的肚子。


    森芒没有等麦克白,反正麦克白会自己回家的,他一点也不担心,带着其余的狗狗返回哨所去找大哥要今日狗狗们的下午茶。


    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不留在山上的人要收拾收拾准备回家了。


    外公在哨所那边等了他好一会了,终于等到了自己玩得脏兮兮的崽子,不用多说,衣服又因为爬树划开了好几个小口。


    外公假装揪了揪森芒的耳朵,抽出一张湿巾给他擦了擦脸上的灰,还把保温杯中还温热的蜂蜜水递给他。


    森芒乖乖地担了张小凳子,坐在哨所的角落边上喝着甜甜的蜂蜜水。


    在屋内的研究员看他整个脸热得红彤彤的,贴心地拿了把蒲扇让他扇风凉快凉快。


    虽然已经立秋了,但暑气还没过去,夏季还在山峦间逗留。


    森芒很无聊,呆坐在门口等着外公他们收拾完手头上的事情,带着狗狗一起回家。


    突然不远处的灌木丛的树叶嘎吱嘎吱地抖动了一下,森芒立刻望向那边,下一秒麦克白从里面钻了出来,高高兴兴地扑向自己的小主人。


    森芒接住了它沉重的飞扑,但他总觉得自己的狗狗身上的气味哪里不对,多了一种很难形容的味道,不臭,更像是某种浓重树叶的味道。


    难道是五叶藤的味道吗?


    没等他想清楚,灌木丛里又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只母狼慢慢走了出来。


    它身上的绷带已经解开了,嘴里咬着一只灰鼠,警惕地望了望,确定四周没有其他人,这才小跑跑到森芒的面前,嘴里放下了灰鼠。


    森芒呆滞住了,他是第一次收到动物给他的食物,一时之间不知道作何反应。


    毕竟家里的狗狗只会撒娇地冲他讨要每日份的狗粮,有的时候没吃饱的话甚至会自己翻冰箱和抽屉,弄得现在家里放狗粮的柜子都有锁锁着。


    森芒很想感谢这只狼的关心,但是很遗憾他并不吃鼠类动物。


    明明今天狼群狩猎来的猎物已经足够它们吃好几顿了,并不需要再捉灰鼠来填肚子,这只母狼还是努力捉了一只送到了自己面前。


    母狼等了一会儿,见森芒还是没有反应,它很疑惑面前这个两脚兽为什么见到食物还不吃,它把灰鼠又往森芒那处推了推,示意对方吃一点,


    森芒是在没法接受它的好意。


    他摸了摸这只狼颈部扎手的毛,偷偷从保温杯里倒出蜂蜜水递到了它面前。


    这只狼闻到了喜欢的味道,从喉咙里发出几声愉悦的咕噜声,伸出粗糙的舌头卷起蜂蜜水,不够两下全喝下了肚子。


    森芒不得不把剩下的蜂蜜水全倒了它。


    这时候,一个名字闪过了他的脑海,“桃乐丝。”


    “桃乐丝,以后我叫你桃乐丝,好吗?”


    桃乐丝完全听不懂面前的人类在说些什么,心满意足地喝完蜂蜜水后继续拱拱对方,再次示意他收下这只灰鼠。


    全场最震惊伤心的可能是麦克白。


    它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一幕宛如一把尖刀扎进了它的心。


    在它面前,是两个对于它来说最重要的生物,一个是它的小主人,一个是它追求的对象。


    这只灰鼠能抓住有它一半的功劳。


    狗狗们会把食物与伴侣分享,麦克白原本以为桃乐丝接受了它,但是没有桃乐丝转头就把食物给了自己的小主人,小主人也分享了自己的食物给桃乐丝。


    这个举动无疑是晴天霹雳。


    麦克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它受到了双重的背叛。


    巨大的打击让狗狗傻在了原地,过了一会它焦虑地挤进了小主人和桃乐丝的中间,拱拱小主人,又睁大了自己水汪汪的狗狗眼望着自己喜欢已久的桃乐丝。


    没有人教它该怎么做,它不想攻击自己的小主人,但是它同时也不想放弃桃乐丝。


    麦克白被这个打击折磨得伤心极了,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


    森芒雨露均沾,一个成熟的主人会给予他狗狗足够的安全感,特别是在他养了不止一只狗狗的情况下。


    森芒熟练地挠了挠麦克白的下巴,揉捏了一下它的耳朵,另一只手又摸摸桃乐丝的脑袋。


    外公这时候从哨所里走了出来,“芒芒,你哥哥已经搞定他的事情了,准备一下我们该回……”


    话还没说完,他看见了站在他面前的狼。


    外公心脏都给吓出来了,话也说的不清晰了,“芒、芒芒你后退,亚历山大!麦克白!”


    “森老师,怎么了?”哨所里的研究员探出了头,瞅了一眼,这一眼冒了半额头冷汗,“狼——!”


    “天啊,这儿怎么会有狼?!”


    “防狼喷雾呢!快拿防狼喷雾来!”


    “不是……”没等森芒说完,桃乐丝退后了两步,警惕地看着面前的人类,临走前又瞟了一眼麦克白,迅速转身窜回灌木丛中,不到半分钟就消失在人的视线之中。


    树影微微晃动着,阳光已经不再猛烈。


    麦克白走到森芒的面前呜咽一声舔了舔对方的手,狗狗们也注意到了这个僵硬的气氛,亚历山大挡在外公和森芒的面前,左右打量着两边人的神色,生怕他们真的吵起来。


    森芒眨了眨眼睛,对着桃乐丝跑走的方向接着向大家介绍,“刚刚来的是桃乐丝,我之前看到它受伤了,就帮了一下忙,今天它送灰鼠过来给我吃。”


    *


    深夜了,正常情况下外公和外婆在这个点已经睡下了,但今天外公迟迟睡不着。


    今天发生的事情他也没来得及和自己的媳妇说。


    无论是阿赫的还是森芒的,他都还没来得及说。


    特别是关于森芒的,直到现在外公的头绪还是一片混乱,他不想思考人类与危险的野生动物是否能拥有真挚的友谊这种复杂的问题。


    在宠物店内,他能保证里面的动物不会伤害森芒,因为那里的动物被剪掉了利爪,从小和人类生活在一起,它们一出生的角色定位就是宠物。


    但如果在野外呢,在这个夜晚,他真的不想思考这个问题。


    外婆闭着眼睛躺在床上,在短短五分钟之内,睡在她身旁的丈夫少说已经翻了三五次身了。


    翻来覆去,弄得她也没法入睡了。


    外婆干脆伸手开了台灯,坐了起身,“说吧,今天遇到什么事情了。”


    台灯并不算明亮的灯光照在卧室之中,外婆听到了自己丈夫长长的一声叹气,接着听见他说,“你说,当初我们把芒芒带回这里生活的这个决定真的做对了吗?”


    外公在台灯下的神态并不是让人看得很清晰,外婆说,“没有做错,至少我认为没有做错,芒芒现在过得很快乐,他现在已经达到了我对他的要求了。”


    “说的也是,他现在快乐就好了。”外公想了想还是避开了重点,“今天林业局的小常向我推荐了她闺女读的小学,在这儿附近。”


    “是葡泸一小,她认识那儿的校长,可以帮忙把芒芒安排进去,虽然小学的课程对于芒芒来说过于简单,但我在想要不要试一试。”


    “小常和我说她闺女在芒芒这个年纪的时候已经有一大群小朋友和她一起玩了,而芒芒现在每天待在我们的身边,玩伴只有狗,连个同龄的玩伴都没有。”


    “虽然芒芒不是介意,但我看着心里还是有些疙瘩。”


    “你说我们要不尝试一下?”外公说,“不放太远,就放到葡泸一小,每天我去接他上下学,我们可以循序渐进,一个星期先送两三天,等他慢慢适应,说不定能在学校里找到玩伴。”


    “我觉得不太行。”外婆持反对意见,“除了语文,芒芒小学的知识早学完了,你让他一整天待在课室里,重复听着那些对于他来说太简单的内容反而不太合适。”


    “而且玩伴这件事急不来,咱们又不是没有带他去过附近镇子,他跟同龄的那群小孩能打得进派/出/所。”


    “依我看啊。”外婆总结道,“这事就是看缘分。”


    “还有别的事没有?”外婆现在困得要死,一心只想安抚完丈夫的情绪赶紧睡个好觉,嘴里忍不住抱怨了两句,“年轻的时候见你心大,就算有天大烦恼的事情也不耽搁你睡觉。”


    “没想到到了这个岁数反而看不开,累一天也不睡觉。”


    外公委屈地叹了口气,继续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不敢再翻身打扰媳妇的美梦。


    30


    30.


    晨光透过东边的玻璃和素色的窗帘, 暖暖地照在凌乱的被窝之中,闪烁的阳光在男孩细微颤动的睫毛上跳舞。


    睡在地毯上的亚历山大早就醒了,无所事事地咬着玩具自己和自己玩, 没有打扰小主人的好梦。


    平常这个时间森芒已经起床了, 但今天他睡得格外沉,窗外连续不断的鸟叫蝉鸣都没叫醒他。


    亚历山大等了好一会儿, 等到肚子饿了还没等到他起床。


    亚历山大在自己开门先去干饭和叫小主人起床一起去干饭中犹豫了很久,最终选择了后者。


    它翻身跳上了床, 凑到森芒的脸边嗅了嗅,一条粗糙的舌头舔上了森芒的下巴。


    舔一口, 没醒,那再舔一口。


    森芒一天的清醒从亚历山大的爱开始,他模模糊糊地打了个哈欠, 揉了揉眼睛,把自己伸出去被子外有些冷的脚塞回被子里,转身抱着狗狗想要继续睡回笼觉。


    懵懂间, 又被亚历山大舔了好几口,终于醒了。


    人醒了, 大脑还没醒, 森芒依照本能穿上拖鞋摸进了卫生间,半闭着眼睛开始刷牙。


    餐桌上, 馒头正散发着热气, 一旁还备着牛奶和车厘子。


    厅内的一角散摆着未拼完的积木,大体的轮廓已经拼出来了, 只需要再花些功夫处理细枝末节。


    狄远恒难得碰到弟弟比自己起床迟的状况, 他早餐已经吃完了,现在悠闲地拿着拼图图纸一个零件一个零件慢慢拼。


    他看到弟弟终于下楼了, 狗狗跟在他的身旁,行动轨迹很直接,楼梯左转直走餐桌,眼神甚至没往自己这处扫一眼。


    动作像是设定好的机器,拿起馒头,掰成两半,一半放亚历山大面前,一半塞自己嘴里。


    “阿芒。”狄远恒喊道,“待会陪哥哥搭乐高怎么样?”


    “恩。”森芒应了一声。


    狄远恒听这回答就懂了,放平时弟弟和自己搭积木的可能性小得可怜,他宁可去狗房给狗子们梳毛也懒得搭积木。


    虽然他眼睛睁着,嘴巴吃着早餐,但大脑还在待机,狄远恒心里纳闷着弟弟这开机时间有点长。


    外婆坐在沙发上呡了一口茶,看着自家小外孙拿自己早餐喂狗子,想讲个冷玩笑把气氛带动起来,“美食是拉进关系的一大利器,馒头是美食中的一种。”


    “人吃惯了馒头,一见馒头就显出情分来,听说狗子啊大熊猫啊黄大仙啊也喜欢吃馒头,看到它们爱吃,觉得更加可爱,一瞬间世界大同。”


    说完,外婆眼神在家中转了一圈,“没有人觉得很有趣很好玩吗?”


    狄远赫咬了口馒头,“我认可,我想家里的狗子都会很认可。”


    “汪呜~”亚历山大叫了一声,舔干净嘴角的馒头屑、


    今天的外公还是一副忧心忡忡的模样。


    “你不会还在为常文雪提出的建议烦恼吧?”连外婆都发觉不对劲了,“这类似的问题我们不是已经讨论过很多遍了么,我以为不再需要多说什么了。”


    “我昨天晚上琢磨了一晚,在思考要怎么安排才能更好。”外公说。


    他想到昨天森芒把手放在狼身上模样,更加忧虑了,就算不是上学,他也想找点事情把森芒困住,不要让他老是在山里玩。


    外婆看着自己丈夫,“想了一晚想出什么了吗?”


    外公摇头,忧愁中又带了一丝丧气。


    “那你接着想吧,想不通自然就会想开了。”外婆说道,丝毫没有安慰的意思,她侧头看了一眼端着牛奶吨吨吨的森芒,“芒芒比其他孩子进度快多了,不用太着急。”


    “但我觉得她的建议也有可行之处。”外公说,“和芒芒起冲突的只是个别情况,我相信学校里面其他孩子能跟芒芒相处好的,这样一来芒芒就能拥有同龄的小伙伴了。”


    “你主次弄错了。”外婆十分不满意,“如果芒芒去学校的最终目的是快乐,那他现在已经拥有了快乐,我们不用想着他如何去罗马,他现在已经在罗马之中了。”


    “不,我不是在讨论快乐教育的问题。”外公辩驳道,“因为教育里面就含有痛苦的成分,他们是不可分割的,创造力和创新是教育的成果,而这些成果必须扎根在基础知识上才可能产生,这离不开个人日积月累的努力学习。”


    “而跨时代的伟大创造,一般是众人努力的成果,现在知识磅礴复杂,每个领域都能被细分成无数个微小的细节,只有合作才能创造出跨时代的硕果。”


    于是在这个明媚的清晨,一场无硝烟的辩论开始了,狄远赫和狄远恒两兄弟都没敢打扰这两位教授的辩论。


    外婆摇头,合上书说道,“我只赞同你的部分观点。”


    “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寻求亚里士多德在《伦理学》中提出的那个古老问题的答案,一个人应该如何度过他的一生。”*


    “事实上,大多数人终生无休止地追逐的那些希望和努力是毫无价值的,这种追逐还相当的残酷,它们被蛊惑人心的糖衣包裹着,因为人类有个胃,就注定要参与追逐。”


    “爱因斯坦曾经和我们同样在思考这个问题,为什么那些相当怪癖、沉默寡言和孤独的科学家会步入科学殿堂,因为他们想要逃避日常生活中粗俗的沉闷的事务,摆脱自己反复无常欲望的桎梏,这并不可耻,也并不妨碍他们成为优秀的人。”


    外婆总结道,“合作固然重要,但合作到最后人总会发现与他人的相互了解和协调一致是有限度的,他们得先是自己,做到不为他人的意见和判断所左右,才能与他人合作。”*


    外公点头又摇头,“人若是长期在无菌环境下生活,会导致自身免疫力降低。”


    “好吧。”外婆也不纠结了,“看来咱们谁也说服不了谁。”


    “不如各退一步,我去联系葡泸一小的校长,先让芒芒挂个名。”外公开始哄媳妇,主动给她的茶杯中倒入水,“去不去到时候再做打算,如何?”


    “就当是给芒芒的一次体验了。”


    *


    这场短暂的辩论没有打扰到森芒吃早餐,他丝毫没有身为话题中心人物的意识。


    吃饱喝足后,森芒终于恍过神来了,想起刚才答应二哥要和他一起搭积木的,这才把注意力转移到积木上。


    这款乐高是关于宇宙空间站的,整个模型超逼真模拟,现在没完工的轮廓已经能感受到满满的科技炫酷感。


    狄远恒并不是一鼓作气完成工作的那种人,没人督促的话他更加喜欢慢慢来,所以导致这个积木越到后期完成速度越慢。


    森芒坐到他隔壁,狄远恒把自己手中的图纸递了过去,“喏空间主站的这部分给你拼,不难,照着图纸拼就可以了。”


    说着还怕他觉得太枯燥无味,“不用害怕拼错,拼错了的话哥哥和你一起重新解决。”


    一旁的外公觉得这个活动好极了,“芒芒,你今天就待在家里和二哥一起拼积木吧,我去遛狗就行。”


    森芒点点头答应。


    狄远恒难得单独和弟弟一起玩,面对八岁天才弟弟内心中紧张和无措的情绪是肯定存在的,说真的,他已经能想象出下一秒弟弟看完图纸,面无表情地表示这项活动不适合他,还不如遛狗好玩的画面了。


    谢天谢地,幸好森芒没这么表示。


    但气氛还是很僵持,森芒看着图纸自顾自开始摆弄着积木,没有一点想要和自己沟通的念头,狄远恒捏了两把手中的积木,试图找点共同话题。


    一时之间不是很想的出来,他只好拿胡谷添昨天说的东西出来现学现卖。


    “有的时候我觉得很震撼,我们作为人类不仅能驯养自然界的猎物,比如说马和鸟,我们还能驯养原本是自然界顶级狩猎者犬科动物和猫科动物,这太神奇了。”


    森芒抬起头,看向了他二哥。


    狄远恒一看有戏,心中顿时稳了大半,“特别是狗狗,听说现在的家犬都是灰狼的后代,甚至狼也会放牧,狼群里会有专门的狼负责将猎物同羊群隔开,很难想象它们用的技巧几乎和牧羊犬一模一样。”*


    说着,又笑了,“家里的德牧真还蛮像的,但是金毛一点也不像,耳朵也是垂着的,我从来没见过垂耳的狼哈哈。”


    “驯化综合征。”森芒认真地把手中积木按到图纸说的指定位置,“出现症状的不只有宠物狗,养殖猪的耳朵比野猪要柔软,山羊、兔子和奶牛都是这样。”


    “这是驯化的副作用,它们鼻子更短,皮毛颜色更浅了。”


    狄远恒的笑容僵在脸上,这个话题对于他来说超纲了。


    完球,根本接不住话题。


    森芒又拿起另一块积木继续比划着,“150年前Wilhelm发现神经嵴细胞,它形成于脊椎动物胚胎发育初期,当胚胎渐渐成熟,神经嵴细胞会分布到身体各个角落,分化并执行各种各样的功能,部分会来到肾脏的上方,具有分泌肾上腺素的功能。”


    “肾上腺素是调控战斗或逃跑反应的激素,野生动物总是为了活命,选择战斗或奔逃,这些行为让人很很难靠近,但如果筛选出神经嵴细胞数量天生不足的动物,那么它分泌的肾上腺素会减少,就不容易被人惊吓到。”*


    “并且这种性状可以遗传给后代。”森芒说。


    “说的不错,看来我讲的知识点芒芒你记得很清楚。”外公欣慰极了,就着他的话补充道,“当然这只是科学界的假说。”


    “若说假说成立,就能解释驯化动物的所有特征,因为神经嵴细胞分化的细胞功能十分多样,不只是分泌肾上腺素,一些分化后的细胞成为脸的一部分,一些则可以控制皮肤和毛发的颜色,而另一些进入耳内,协助形成耳中的软骨。”


    “狗狗的第一对软耳朵可能就是这么形成的。”*


    “……”狄远恒抹了把脸,“学到了。”


    说着,他转头对外婆说,“我建议阿芒跟着我一起去A大上学,小学太耽误了。”


    “明年参加高考考大学也行,阿芒无论是同学或者师弟,我都不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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